律師出身的陳曼琪在政治舞台嶄露頭角,是2014年10月。那時候社會動盪,港島有佔中、九龍則有佔旺。
當時已是黃大仙區議員的陳曼琪,冒雨到旺角「佔領區」宣讀禁制令,要求示威者離開馬路。雖然正下着大雨,她仍堅持不撐雨傘,以示拒撐「雨傘運動」,因而全身濕透。
至今由亂及治,她仍堅持過去一段時間經歷不少風雨,香港全賴一套堅實的法治制度,才能挺得過來。
陳曼琪目前是全國人大代表兼立法會議員,繼續為加強國家及香港的法治作出貢獻。她接受《堅雜誌》訪問時表示,中國共產黨二十屆三中全會早前成功召開,決定包括加強涉外法治建設,開宗明義講到需要培育國際一流仲裁機構和律師事務所。她說,國家從過往集中精力,做好內部法治建設和國家安全工作,現一切就緒,是適合的時間「走出去」。
文:Wing Yip 圖:陳錦輝
特首李家超在剛發表的《施政報告》提出,為加強頂層規劃和督導,成立「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督導組」,帶領特區政府及社會各界,更積極推動香港與內地,尤其與大灣區城市的融合發展,並通過多個合作專班,深化相互協調和合作。
必須維護法律基礎社會不能亂
在加強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方面,陳曼琪在訪問中表示,二十大三中全會已說得相當清楚,其中一個重點是「加強涉外法治建設」,簡單一點說,就是「加強有關於普通法的涉外法治建設」。誰能做得到?答案只有一個,就是「香港」。
她認為在「一國兩制」下,普通法本身具備雙向性和包容性。以香港在國際舞台的地位,加上本地高等學府培育出不少普通法人才,因此必須把握好這個歷史機遇。
回想旺角雨中宣讀禁制令一幕,陳曼琪因而聲名大噪,但同時又成為反對派的眼中釘。經歷無數風浪,陳曼琪堅信作為一個從政人員,同時也是法律界一分子,必須透過自己的專業知識,維護社會穩定。短短十多年間,她經歷了不同階段。回想過去,1994年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畢業,從見習律師做起,當時抱着一個信念,「最緊要是(社會)不要亂」,任何事情都要依從法律基礎而為。
2014至2019幾年間,社會發生連場「政治風暴」,陳曼琪作為法律守護者,面對當時環境,認為首要任務是透過法律制度,全力支持警方嚴正執法,否則社會便會大亂。更重要的是全力保護市民大眾性命財產及公眾設施安全,不能受到破壞,人身安全更不能受到威脅。她認為這段時間屬於「打守勢波」,整個司法制度沒有太大發展。
人大會議上首先提出在港實施《國安法》
自2019年6月初,修例風波引發黑暴事件,重創香港社會。翌年,陳曼琪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書面建議北京訂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直接依《基本法》第十八條,將《國家安全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不需要經立法會審議,直接在香港實施。
最終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高票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定相關法律。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特區政府即日刊憲,並於當晚11時生效。
回望這段非一般的經歷,陳曼琪多次強調「社會穩定」為「重中之重」,亦是首要捍衞的東西,「維護國家安全」具凌駕性,毋須質疑。
香港須協助國家與國際接軌
陳曼琪指出,經過大家努力,把危害國家安全的缺口逐一堵塞,未來就要放眼「發展」。
她形容自己在這段期間亦有所改變,從一個專注「維護社會秩序」的律師,剛好遇上國家迅速發展,國力不斷強大,在國際舞台上位置越來越重要,亦因為自己身為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有幸直接參與其中,亦因為身兼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可以更直接提出不同意見。
在參與過程中,陳曼琪對「一國兩制」下,兩地各自有不同司法系統,各自發揮所長有深刻體會。雖然在融合過程中,一直都是「摸着石頭過河」,但從另一方面看,正好凸顯其獨特優勢,也是「一國兩制」優勝之處。在「一國兩制」下,「內地法律就是內地法律」、「普通法就是普通法」,分得很開,讓香港有先決條件扮演重要角色,協助國家和國際接軌。
自疫情過後,社會逐步復常,陳曼琪的工作重點,除了維持香港普通法外,更要從宏觀角度,乘着國家發展大策略,考慮如何發揮香港獨特優勢,使國家在世界舞台上,說好國家故事,讓外界認識到,國家具備高質量及高水平的法律系統。
對於如何落實加強「涉外法治建設」?陳曼琪直截了當說,就是《基本法》。作為香港特區「指南針」的《基本法》,第八條早已列明,「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條例、附屬立法和習慣法,除同本法相牴觸或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也即是說,國家其實早已為香港特區,透過《基本法》「定了位置」。
香港有條件成為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基地
陳曼琪強調,國家推動「涉外法治建設」,並非將內地法律制度硬套在香港頭上,《基本法》已清楚訂明,普通法繼續保留。說清楚一點,二十大三中全會提出「涉外法治建設」,就是讓國家的大陸法、香港特區的普通法和澳門特區的葡語法系,能夠百花齊放,即是當外國商旅人士來中國經商或生活時,若涉及法律問題,可以選用本身熟悉的法系處理。
陳曼琪認為加強涉外法治建設的同時,亦應好好發揮香港法律界的專長,發展「培訓國際法律人才」這門產業。陳曼琪指出,現時在港執業律師,有來自不同國家的普通法人才,加上本地大學有很多具國際水平的法律課程,無論碩士及博士等等,包羅萬有,有足夠條件成為國際法律人才的培訓基地。
陳曼琪認為目前遇到的最大挑戰是「時間」,因為從取得法律專業資格,到擁有一定程度的經驗,絕非三朝兩日的事情,沒有五年或以上的執業經驗,也不能說「成熟」。因此,她認為必須加快速度及力度,與時間競賽。
隨着時代轉變,陳曼琪認為法律人才也應朝着複合型的模式發展,不單只有法律專業,還要具備其他專業知識。例如,生物科技配法律、電商配法律、醫療配法律,甚至是航天科技配法律。
走訪大灣區城市不能「等客到」
此外,陳曼琪提到,凡事不會有完美,需要與時並進。目前法律界在蛻變中,正積極尋找業界優勢。以今時今日若只顧香港市場,單靠做樓宇買賣維生的話,已經很「Out」,加上經營成本高,法律界難以如數十年前般運作:「香港經濟結構轉變了,(法律界)也須作出相應調整。」既然三中全會為香港定位找到出路,法律界就要好好發揮。
陳曼琪身兼多職,除了港區全國人大、立法會議員外,更是第一批擁有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資格的香港律師。她忙於人大和立法會工作的同時,會藉休會期間,走訪大灣區九個內地城市。她相信與其單純坐在辦公室「等客到」,不如投放多些時間親身到內地「走一轉」,與當地律師事務所交流合作,把眼光放遠一點,廣開門路。
面對「風高浪急」的外圍因素,陳曼琪認為必須多說、多推廣,利用當地的語言及習慣用語,向他們介紹香港的實際情況,包括「一國兩制」如何實施、法律及仲裁制度如何合乎國際標準、所有人的權益均受到法律保障。
她一再強調,香港擁有獨特的法治制度,只要好好運用,未來仍能發光發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