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正積極支持體育發展,加上法國巴黎奧運舉世矚目,湯文龍眼見體育市場日漸龐大,期望趁明年香港有份主辦全運會,趁勢推動發展有關「體育法律」及「體育仲裁」等工作,盼本港律師能參與其中。
國際間的「體育法律」泛指適用於體育範疇的一般法律原則,包括合同法、代理法、競爭法、僱傭法及商標法等等,另外亦包括專門規範國際體育行為的規則和程序,切合體育界的獨特性質和需求。
今年2月,中國體育仲裁委員會正式成立,律師會亦於2022年成立了專門的運動法律委員會,促進該領域的法律執業發展,由香港唯一一位國際體育仲裁法院仲裁員岑君毅律師出任委員會主席。
推動成立體育調解及仲裁機制
今年初,阿根廷球王美斯訪港掀起售票風波,有人質疑為何球員簽約後不出場,亦有人不明白甚麼情況下才可以退票。湯文龍認為這些爭議其實都與法律有關,例如相關合同是從甚麼角度去草擬?處理合約期間有沒有因「求其」而出錯?如果交給律師草擬合同,或可避免出現問題及爭議:「你去簽合同,都不希望要打官司吧?」
體育法律服務支援需求,主要集中在與體育相關的爭議解決服務。不過湯文龍說,目前香港體育界存在不少協會,它們一直採用不同的制度解決爭議。他期望未來所有關於體育的爭議,例如律師起草合同及協議、與運動員簽約,以至他們出席活動等相關爭議,會有比較完善、有效的體育爭議解決制度去處理。
解決體育爭議的方法除了打官司,律師會轄下的運動法律委員會將會推動「體育調解」和「體育仲裁」,兩者都是較快捷、較省錢的方法。簡單而言,調解是透過調解員協助協商,讓爭議雙方尋求雙贏;仲裁則是當事人約定將爭議交由中立或指定的仲裁員裁決。香港作出的裁決,原則上能在任何《紐約公約》成員國的法院執行。
希望法律界為全運會作出貢獻
除了爭議解決服務之外,體育發展亦催生了諸如賽事組織者、品牌、贊助商等不同領域的工作,均需要律師的專業法律技能。湯文龍期望透過法律業界的專業知識,推動體育界別的法律執業發展。香港作為全球唯一一個以中英雙語為法定語言的普通法地區,擁有獨特優勢,他期望本港將來可發展成為亞洲以至全球的「體育法律中心」。
今年4月,律師會理事會訪京期間,曾拜訪國家體育總局,並分享了香港法律界可以怎樣利用自身的法律技能和經驗,為明年全運會作出貢獻。湯文龍透露,律師會計劃明年第一季舉辦國際性體育法的會議,提高大眾對體育法律的認識,並討論香港法律服務要如何做好準備。另外,明年第一季香港會舉辦粵港澳律師運動會,期望效果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