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修訂《逃犯條例》風波期間,反對派陣營的民間組織及工會如雨後春筍般成立,聯同2014年「佔領中環」行動後成立的「傘後組織」,為反修例運動點起燎原之火。《港區國安法》去年6月底生效實施以來,社會動盪局面得以平息,警方國安處亦大舉拘捕涉嫌危害國家安全人士,反對派人人自危。
今年1月起,已有至少50個反對派組織解散。有學者形容,大量民間組織解散後,香港公民社會力量已瓦解,政府應當心難以收集民意,終導致民怨爆發;但另有學者認為,北京改革選舉委員會,賦予選委會收集民意新功能,中聯辦官員亦頻頻落區,反映北京亦意識到聆聽民意的重要性,對特區政府保持儆醒作用。
文:馮惠詩 圖:黃冠華
今年9月,香港有48年歷史的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教協)在內地官方媒體猛烈抨擊下宣布解散,其後同樣成立超過30年,與教協關係千絲萬縷的支聯會及職工盟亦先後解散,支聯會更被警方國安處指違反《港區國安法》,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鄒幸彤均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支聯會220萬元資產被國安處凍結。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更在10月26日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命令公司註冊處處長將支聯會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除了這些歷史悠久的「老牌」組織外,大批大大小小的民間組織,亦先後分崩離析。
「傘後組織」反修例期間推波助瀾
根據《堅雜誌》統計,由今年1月至今,本港已有至少52個組織解散,除了民間關注人權團體外,還包括政黨、工會、專業界別組織、學生組織、傳媒機構,以及2014年「佔中」後如雨後春筍成立的「傘後組織」。
其中,2019年反修例動亂期間成立的組織當中,至少17個已經解散,當中包括7個工會及2個學生組織。已解散的「傘後組織」亦至少有18個,當中不少是地區組織,如「社區前進」、「沙田區政」、「長沙灣社區發展力量」、「屯門社區網絡」,亦有部分為專業團體,如法律界的「法政匯思」、醫護界的「杏林覺醒」、金融財經界的「思言財雋」等。
事實上,自2014年「佔中」開始,大批「傘後」地區組織成立,這批組織亦在2015年區議會選舉中分了一杯羹。其中,當時被視為「傘兵」的前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就首次當選灣仔區議員,同年當選區議員的還有擊敗民建聯鍾樹根當選的東區區議員徐子見,以及前沙田區議會副主席黃學禮等。當年的「傘兵」至2019年區議會換屆選舉時勢力已經壯大,他們組成新的地區組織,並在區選中順利連任。在反修例暴亂中,當年的「傘後組織」亦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新工會湧現為立法會選舉鋪路
2019年一批民間反修例組織成立,並發動文宣攻勢及發起集會、遊行,同時大量新工會湧現,被質疑為「攻佔」立法會功能界別選舉作準備。惟隨着《港區國安法》實施,大批反對派頭領因參加反對派立法會35+初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中央亦拍板修改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立法會選舉候選人須獲選委會五大界別選委提名,有關組織似乎已難以發揮作用。
自被內地官方媒體批評為反中亂港的《蘋果日報》高層被捕後,該報於6月下旬停刊,由反對派組成,眾多所謂的民間組織,解散潮更是一浪接一浪。
有學者曾經指出,香港是在2003年七·一遊行後,「公民社會」概念才流行起來,但隨着大量民間組織解散或停止運作,香港公民社會是否已經瓦解?
袁彌昌︰公民社會瓦解恐未能反映民怨
政治學者袁彌昌接受《堅雜誌》訪問時表示,香港的確是在2003年七·一遊行後,公民社會才逐漸成形,並凝聚成具影響力的聲音。可惜到傘後組織成立之後,社會情況走向極端,甚至是為西方意識形態服務。2019年有更多公民組織出現,在今次解散潮約50個組織當中,不少都在當年反修例動亂中擔負起重要角色。由於這些組織已經影響到政府有效執政,故此才會被排除,公民社會亦因而瀕臨瓦解,袁彌昌相信這是北京的其中一個劇本或目標。
不過,袁彌昌認為公民組織連接社會各界,是商界或者政府涵蓋不到的一些領域,故此可以扮演反映民意、制衡政權的角色,這亦是公民社會其中一個功用。他擔心公民社會瓦解後,日後如果民怨沸騰到快要爆發時,社會上的這些聲音難以傳到政府當中,可能會出現期望落差,甚至是中央或政府感到出乎預料的情況,這將會是一個隱憂。
中央意識到收集民意是重要問題
對於選舉委員會選委人數擴大至1,500人,並新增收集民意的新功能,配合中聯辦官員頻頻落區,袁彌昌相信,中央亦意識到如何收集民意是一個重要問題。
不過袁彌昌對單靠選委、中聯辦或特區政府官員落區,是否就能取代公民社會的作用存在疑問。他指出,建制派陣營過往與其說是收集民意,不如說是為了對自己有利而塑造一些民意,而選委落區,料大部分人亦只是抱着「交功課」心態,即使是中聯辦官員落區,成效亦成疑︰「譬如駱惠寧(中聯辦主任)來探你,難道你真的會對他大吐苦水?你是不會的。」
籲政府直視民意與市民達成契約
袁彌昌認為選委會目前增加了選委人數,並增加了一個界別,設召集人制度,就是想在不同界別有系統地收集民意,是良好的構思,可反映北京亦想鞭策選委及建制派,希望他們做得更好,幫助解決香港的問題。
袁彌昌形容,民怨在社會上永遠都存在,香港亦有很多問題積弊已久,市民過往可透過上街表達,但現在公民社會瓦解,就如同沒有了「避震器」或「安全閥」:「市民會覺得現在大力打壓民間團體,犧牲了這些,但你(政府)會給我甚麼?」他認為政府應該思考,如何直視民意並與市民達成社會契約。
陳曉鋒︰民間組織在專業範疇發揮作用
不過,身兼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的法律學者陳曉鋒則認為,社會團體除政治性組織外,還有非政府組織、非牟利團體、慈善組織及宗教團體等等,香港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約有3.9萬個,而根據《公司條例》註冊的擔保有限公司亦有一萬個。按數字看,香港仍有很多民間組織。
陳曉鋒認為,最近雖然有一批所謂的民間組織解散,但未必對公民社會發展有不良影響,只是在法治基礎上作出了調整。在《港區國安法》下,有了明確的底線,民間組織知道底線後,彈性及空間反而會比在底線不明確的情況下更大。
「非政治化一直是香港主線,日後環保組織、宗教組織或慈善團體等仍可在其專業範疇發揮作用,這些促進公民社會的小細胞,會構成整個大的公民社會。」陳曉鋒對公民社會未來的發展空間仍然充滿信心。
社會中有不同渠道收集民意
有說法指近來民間團體紛紛解散,對政府收集民意會產生影響,陳曉鋒對此並不同意,他認為收集民意有不同渠道,官方渠道有區議會及各分區委員會,另外也有不同學術機構的民意調查。
雖然近日建制派有聲音要求取消區議會,但他就認為,區議會過去是一個很好的架構,可以讓有志從政的人服務社區,了解市民需要,有其存在價值,這些功能無法被取代。現時,不少涉嫌違法的區議員已經被捕,一些不遵從「愛國者治港」原則的區議員亦已被取消議員資格,陳曉鋒認為暫時難以斷言區議會是否不應再存在。
政府不應被動地等民怨爆發
近日中聯辦官員多次落區,選委亦有擺設街站,陳曉鋒同意只靠官員落區收集民意並不足夠,官員落區更多的是為了展示一種姿態,表示出對一些階層或問題的關心,「落腳點」始終是政府是否能切實為市民解決問題。
陳曉鋒本身是選委,也曾經認為落區就如同「做騷」,但早前他以選委身份「接柯打」落區之後,卻有另一番體會。
「當脫下西裝,換上T恤上街,自己去派傳單、介紹選舉制度……在現場的3小時中,真的很多市民會走過來反映不同意見,譬如對內地和香港通關的一些意見,我們會將普遍市民關注的問題,及時交予政府跟進。」
陳曉鋒認為,如果連中聯辦及選委,這些非特區政府管治者,都願意落區收集民意,肯定會對政府施政效率起到促進作用。他相信,日後亦有可能會出現民怨爆發情況,但為了防止這些情況發生,反而可以迫到政府提升管治水平。陳曉鋒強調,政府不應被動地去等待民怨爆發一刻,而是要主動地去解決市民的問題。
宋小莊︰公民社會發展前提是遵守法治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莊(圓圖)指出,民間公民團體不能一味地只按他們想要的方式去行事,公民社會發展的前提是遵守法治,不能「另有企圖」地去發展所謂的公民社會。
宋小莊認為,過去政府一直沒有澄清甚麼是「壞的公民社會」行為,現在《港區國安法》實施,有部分組織解散,只不過是清除了一些做法不恰當的民間組織。
雖然近日有不少所謂的公民團體解散,但宋小莊相信,香港新的公民社會會建立起來,並能發揮反映民意功能。他認為各行各業其實都可以成為公民社會一部分。他舉例,雖然反對派陣營的職工盟解散了,但還有建制派陣營的工聯會,這些工會轄下仍然有很多規模較細小的組織,這些組織都可以發展起來。
然而宋小莊同意,政府高官偶爾落區並不能取代民間力量,因為高官始終很多時候要「坐在辦公室」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