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2)港司法界充斥「小英國人」 中央應全面清理人事問題

自反對《逃犯條例》爭議以來,已最少有四名法官公開表達過政治立場。現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李瀚良曾以實名,參與港大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聯署聲明,被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勸告勿再重犯,但沒有將其革職。

其後,三位匿名法官接受傳媒訪問,指對《逃犯條例》修訂感到困擾,擔心與北京發生衝突,亦認為修例並不可行云云。由於三人沒有表露身份,司法機構表示無從考究,事件亦不了了之。

李瀚良法官(司法機構圖片)
李瀚良法官(司法機構圖片)

律政司縱容法官政治表態

陳文鴻坦言,上述這些例子,反映的現況是縱容法官政治不中立:「法官表達政治立場,是不能容許的,那位法官應該自動請辭。他不請辭,司法系統就應該做功夫,但現在它不做功夫,應該說,整個社會都不做事,無人去批評他。」

他指現行監察法官制度是存在的,但問題是不執行:「當司法部門不執行,行政、立法部門都應要出聲。現有機制行之無效,才可考慮新機制。不執行現有制度,你說要甚麼新機制都是無意思的。香港現在最大問題,是大家都不守法。」

對香港司法制度的未來,陳文鴻很悲觀。
對香港司法制度的未來,陳文鴻很悲觀。

律政司內「黃律師」氾濫

陳文鴻透露,在香港負起檢控責任的律政司,裏面很多都是「黃律師」:「我讀大學時,大學剛成立法律學院,基本上全部都是培養『小英國人』,我們就是常常這樣嘲笑法律系的同學。這批人在70年代開始已培養出來,怎樣改呢?是不容易的,所以我們只能夠在機制上、規矩上,施加一些限制。」

若如陳文鴻所言,「小英國人」充斥整個律政司及法律界,在這情況下,對香港司法制度的未來,陳文鴻很悲觀。他說:「待(反修例)暴動平伏之後,中央政府應在香港全面人事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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