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德體育園除了遲交貨要罰錢外,如日後營運不達標,同樣要罰錢。體育界指出,香港的體育發展未必能支持體育園的使用率,就連體育專員楊德強也表示,要透過在主場館舉辦大型賽事,以及在室內體育館舉辦宗教聚會、演唱會等賺錢,拉上補下。
或重蹈紅館覆轍專做演唱會
民政事務局文件顯示,獲得合約的公司須按承諾在體育園內舉辦一定數目的體育活動,例如頭5年每年要在主場館舉辦40日活動,其後5年每年舉辦54日活動,如未達標所欠日數每日罰款50萬元。至於入場人次方面,頭5年體育活動的總出席人次需達60萬,否則每人次罰款25港元。
體育專員楊德強表示,定下此使用水平是按外國經驗加上考慮本港實際需要得出,罰款不以賺錢為目標,旨在市民多使用場地,他認為營運者日後要透過在主場館舉辦大型賽事,以及在室內體育館舉辦宗教聚會和演唱會等賺錢。
究竟啟德體育園的場館,未來會否重蹈香港體育館覆轍,搞演唱會多過搞體育,還須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