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2)正本清源剖析真相 23條立法Q&A

行政長官李家超
行政長官李家超

問:市民在香港犯罪,會送到內地受審?
答:行政長官李家超:23條是本地立法,本地法律由本地處理,不會將疑犯送往內地受審。同樣地,不在香港犯法,亦不會在香港抓人到內地受審。

問:何謂23條立法?
答:《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區進行政治活動和禁止香港特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23條立法就是指制定本地法例,落實《基本法》第23條的規定。

問:23條立法諮詢與我有甚麼關係?
答:23條立法與全港市民的福祉息息相關。國家安全是社會繁榮穩定、人民安居樂業的必要條件。落實23條立法,保障國家安全免受威脅,就能締造一個安穩的環境,讓市民安居樂業、企業放心投資,並讓香港持續發展。因此,政府藉諮詢邀請香港市民就立法建議表達意見,為維護國家安全出謀獻策。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問:建議增加多項罪行,會更容易入罪?
答: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香港法院定罪門檻不會改變,控方必須要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干犯相關罪行,並有犯罪意圖,法庭才可將被告定罪。

問:香港已有《港區國安法》,為何仍要就23條立法?
答:雖然《港區國安法》已涵蓋23條中的分裂國家以及顛覆國家政權罪,但仍有多個罪類並未涵蓋,尤其是應對間諜行為明顯保障不足,故必須把握時機盡快立法,堵塞國家安全的漏洞。

問:會否參考外國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
答:港府會參考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及新西蘭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所制定的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

問:甚麼是「國家安全」?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2條就「國家安全」作出定義如下:「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在一個國家之內的任何地方,必須適用同一套國家安全標準。香港特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應同樣適用國家的國家安全標準。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

問:新增「境外干預罪」,有學者擔心「呼籲沽售港元」就會犯法?
答: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看不到與境外勢力有關係,亦看不到用法例內所說使用不當手段,亦沒有切合建議法例所說的干預效果,即「無合法權限下披露」、「相當可能危害國安」、「披露的資料屬國家秘密領域」,同時要有犯罪意圖,基本上是「三不中」。

問:市民會否在不知情下觸犯相關罪行?
答:政府在制定有關罪行時,會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控方亦有責任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人有相關犯罪行為和犯罪意圖,被告人才可被法庭定罪。奉公守法人士不會誤墮法網。

問:諮詢期多久?市民如何表達意見?
答:公眾可於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28日以郵寄、電郵或傳真方式遞交意見。

問:立法會否對市民的權利和自由有影響?
答:維護國家安全立法針對的是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人,目的是要保護廣大香港市民生命、財產、自由和權利。立法時會遵從《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立法建議會明確界定相關罪行的元素(包括犯罪行為和犯罪意圖),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考慮提供適當的例外情況及免責辯護,確保任何對個人權利和自由的限制均是合理、必須及相稱。市民毋須擔憂誤墮法網。

問:考慮將目前48小時羈留時限延長,會影響人身自由?
答: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扣留時間長短應視乎執法部門需要,以及有沒有機制確保有充足理據。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充足理據下,才會向法庭提出申請延長扣留時間,不會違反人權。

問:會否影響與外國的日常交流?
答:香港是國際化城市,與其他國家、地區以及相關國際組織有密切來往和聯繫,這些正常交流受《基本法》和香港特區本地法律保護。23條立法旨在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與正常對外交流有明顯區別。奉公守法的人不會誤墮法網。

問:23條立法後會否有追溯期?
答:是次立法所訂立的罪行不會有追溯力,符合《香港人權法案》第12條規定。

問:立法會否影響香港經濟自由度及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答:自《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投資者對香港的信心沒有因此有半點動搖,金融業的發展非常暢旺。制定23條立法,能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令香港特區營商環境更為穩定,法治得到進一步保障,有利香港特區的投資和金融市場發展。

問:會否把公眾利益設為披露國家秘密的辯護理由?
答: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立法會有仔細指引,確保不會被濫用,並非每個有《國家安全法》的國家都將公眾利益定為豁免條件,立法時會考慮是否涉及大眾生命安全、緊急程度等。

問:23條立法諮詢文件包括甚麼內容?
答:諮詢文件分為9章,涵蓋5大類罪行,包括叛國及相關行為;叛亂、煽惑叛變及離叛,以及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等活動;以及境外干預及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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