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先鋒】數十億元走私貨品 充公後何去何從?

針對走私活動猖獗,海關、警方、食環署等多個執法部門近月循海陸空,全方位大舉嚴打走私活動,檢獲大量走私物品,包括數以噸計凍肉、海產;數之不盡的真假名牌手袋、衣物、電子產品;甚至連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的龍吐珠、石珊瑚也有,種類可謂包羅萬有,價值數以億元計。

不過,相關部門鮮有披露這些走私物品最終會如何處理,究竟看似新鮮生猛的海產、大量凍肉能否食用?珍貴罕有的瀕危物種會否野外放生?電子產品會否當成爛銅爛鐵?名牌手袋又是否棄置到堆填區?《堅雜誌》從多方渠道了解,從中拆解被充公的走私物品去向之謎。

文:本刊記者 圖:資料圖片

根據海關、警方、食環署所公布資料,粗略估計過去半年,合共採取逾百次打擊走私行動,部分是多個部門聯合行動,部分更與內地及澳門海關一同執法。不同部門檢獲的走私物品,究竟如何處理?原來,各部門需要根據《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第12章處置被充公貨品,由採取行動的部門依照有關法例,將所檢獲的走私物品轉交負責相關貨品的部門處置,例如海關處理應課稅貨品、食環署則處理易變壞貨品等。實際上不同種類的走私貨品最終「下場」如何?記者循多方面了解下,大致可分為三大類逐一拆解。

第1類:凍肉海產及貴價食材 有食用風險視作廚餘處理

執法部門在反走私行動中,檢獲最多是凍肉,絕大部分走私到內地,由於內地對冷凍肉類進口食品有嚴格監控,亦須繳付高額關梲,不法之徒藉走私賺取高利潤。單在過去短短3個月,執法部門已檢獲逾7,800噸走私凍肉,其中警方聯同食環署在今年10月中,在落馬洲一個貨櫃場搗破一個無牌凍倉集團,在逾220個凍櫃內檢獲約5,600噸凍肉,包括豬、牛、羊及動物內臟,分別來自德國、智利及澳洲,部分更沒有附帶衞生證明書,市值逾20億元,數額驚人。

走私食品審訊完畢已變壞

除了凍肉,亦有大量海產,單是走私龍蝦已檢獲超過230噸,市值近2億元。其中海關在今年10月中突擊搜查全港多間懷疑走私澳洲龍蝦進口商,檢獲228噸未經申報的澳洲龍蝦,估計市值約1.8億元,共拘捕7名懷疑主腦。另外,有關部門與內地執法機關在7至9月的聯合反走私龍蝦行動中,共破獲3宗海上走私龍蝦案件,檢獲共約5,300公斤來自澳洲的懷疑走私龍蝦,估計市值約420萬元。

此外,時值大閘蟹季節,海關聯同食環署亦多次採取行動,檢獲43,000隻走私大閘蟹,市值約353萬元,全部均沒有出口地當局簽發的衞生證明書,不符合售賣許可證的條款規定。還有大量走私貴價食材,包括乾海參、燕窩、花膠、乾魚翅等,全部價值不菲。

由此可見,執法部門從反走私行動中檢獲的走私食品數量十分龐大。有海關人士透露,每完成一項走私行動後,一般在翌日或短時間內向傳媒發布消息,展示所檢獲的走私物品包括凍肉及海產等,因此市民往往見到的凍肉看似光鮮亮麗、海鮮新鮮生猛,但其實相關部門仍須就案件展開調查及檢控等法律程序,需時甚久,相關物品由於是證物,完成調查後往往已變壞不能食用,加上本身來源不明,有極高食物安全風險。

來歷不明食品或構成健康風險

食環署表示,來歷不明或涉及懷疑走私的食物,會對公眾健康構成風險,署方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規定,可檢取有關食物作出調查和銷毀不宜供人食用的食物,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眾健康。

根據條例規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論進口或本地生產,必須適宜供人食用,另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第132AK章)規定,任何人輸入相關食品必須提供食環署認可,由來源地有關當局簽發的衞生證明書或食環署的書面准許,違者一經定罪,可被判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凍肉生果等視作廚餘循環處理

不過,走私食品雖然不能食用,但仍可「物盡其用」。海關表示,會將檢獲的走私凍肉、海產、參茸海味等食物,交由環保署處理。環保署表示,海關、食環署等政府部門在充公走私食物後,會先與環保署進行協調,將適合回收的種類例如凍肉、生果等,運往環保署轄下有機資源中心當作廚餘處理,中心會利用厭氧消化技術將其轉化為生物氣體以作發電之用,而過程中所產生的殘餘物,可轉化為堆肥,用於園林綠化和農業生產用途。

第2類:瀕危動植物 禁出售免刺激非法貿易

受管制的瀕危動植物因價值不菲或具藥用價值,因此成為了不法之徒的走私目標。當中最常見是屬於受管制的紫檀木材,海關在過去兩個月,在香港國際機場檢獲最少7,026公斤走私紫檀木材,市值合共約2,136萬元。

46公斤走私鮮石首魚魚肚

其他瀕危物種包羅萬有,海關今年9月在機場截查一件由墨西哥寄到本地的空運貨物,發現46公斤走私鮮石首魚魚肚,全部來自加利福尼亞灣,約值740萬元。根據漁護署資料顯示,加利福利亞灣石首魚體長可達兩米,因當地生長環境遭破壞和長期被捕撈,1996年被列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公約》)中最高級別瀕危物種,禁止所有國際貿易。

400條龍吐珠100袋石珊瑚

此外,海關今年8月在大嶼山分流對開海域截查可疑漁船時,檢獲約400條走私活體龍吐珠魚及超過100袋活體石珊瑚,估計市值約100萬元。龍吐珠是生活在東南亞地區的淡水魚,70年代被大量捕捉作觀賞用途,加上受到環境污染影響,導致龍吐珠野外族群大幅減少,1975年被列入受保護瀕危野生動植物。而石珊瑚主要用作水族觀賞用途,但由於生長緩慢加上受到環境破壞影響,已威脅到石珊瑚存活,因此亦已被列入受保護瀕危物種。

186公斤受管制瀕危動植物

近期反走私行動中,亦發現大量罕有植物。今年6月海關與內地海關的聯合反走私行動中, 檢獲186公斤受管制瀕危動植物,包括魔鬼魚鰓及岩牡丹、星兜、棒錘樹等仙人掌科觀賞植物,市值逾200萬元。漁護署專家指,由於岩牡丹、星兜、棒錘樹形狀奇特,被大量野外採集作園藝種植,其中表面無刺的岩牡丹,主要生長在墨西哥,多數被發現在岩石較多的地方,屬國寶級珍稀植物,全部已被列入《公約》規管範圍之內。

至於魔鬼魚鰓因內地流傳有袪濕、治療婦女病等藥用用途,每公斤索價可高達2,700元,但魔鬼魚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進出口魔鬼魚鰓均須領有許可證。

保留作教育宣傳或培訓用途

動植物與食物不同,不可當廚餘用作發電之用,漁護署表示,一直按照《公約》相關指引所訂原則,並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處理檢獲的走私瀕危物種貨品。

非活生的瀕危物種物品,一般會被考慮保留作教育、宣傳或培訓用途,或捐贈給其他《公約》管理機構、學校或非政府組織作教育、研究之用,若相關安排不可行,才會將有關物品銷毀或棄置。

活生與否均不考慮出售

至於活生的瀕危動植物,漁護署會根據物種的來源、特質、狀況、所屬附錄等因素,考慮安排本地野放、送返來源地、圈養/裁培、被領養等,如有關安排均不可行,或該活體動物如遭圈養很可能會死亡或蒙受不必要痛苦,署方才會考慮將其作人道處理。

不過,不論該瀕危動植物屬活生或非活生,均不會考慮出售。漁護署表示,《公約》相關指引原則旨在確保有關瀕危物種不會刺激非法貿易,或讓不法分子從中獲利,因此署方只會考慮將有關物品用於非商業用途,不會進行拍賣。

第3類:名牌貨物及電子產品 原廠正貨公開拍賣益庫房

名牌手袋、手表、新潮衣飾及最新電子產品等日常用品,在走私活動中都比較常見,數量往往數以千計。近期最大一宗走私個案為今年10月中,海關截查一艘由屯門駛往廣東的內河貨船,發現船上24個貨櫃載有大批走私電子產品及名牌貨物,包括最新款智能電話、平板電腦、名牌手表、手袋、化妝品及衣履等,市值高達12億元,以貨值計屬海關有記錄以來最大宗走私案。

規避高額關稅及增值稅

海關調查人員表示,受疫情影響,內地市民不能來港「自由行」購物,加上水貨客幾近絕迹,不法分子於是把握過年前的「黃金檔期」,走私貴價貨品到內地圖利,規避內地對高價貨品收取的高額關稅及增值稅。

案件中檢獲的名牌鞋履、手袋,稅款約為貨價110%至160%,而案中一款最名貴的手錶,市值約60萬元,所涉稅款達80萬元。海關估計,若這批貨物成功走私到內地,逃避稅款可高達20億元。

拍賣走私貨品收入不菲

既然名牌物品及電子產品有價有市,執法部門會透過拍賣方式,出售這類走私貨品為庫房賺取收入。政府物流服務署表示,執法部門可因應需要,向署方提出將充公貨品拍賣的要求,署方會根據《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規定作出安排。若拍賣物品資料齊全,一般可在21個工作天內,以公開拍賣方式處理。物流署在拍賣前,會與有關執法部門根據物品個別狀況,例如新舊和耗損程度及市場價格等,考慮相關拍賣條款,為物品定出底價。

根據物流署資料顯示,每年拍賣充公貨品所賺取的收益均十分可觀,其中2018年進行234次拍賣,收益達1,632萬元;2019年進行281次拍賣,收益更高達3,826萬元。但鑑於新型肺炎爆發,物流署於2020年7月至今年7月期間均暫停舉行拍賣,而8月恢復拍賣開始至10月底,共進行了37次拍賣,收益高達831萬元。

冒牌貨品須被壓碎摧毀

真貨可以拍賣,假貨則不能出售。環保署表示,有關部門在取得環保署同意後,會將冒牌手袋、私煙等其他充公走私貨品,運往堆填區棄置,在工作人員監督下,與其他一般廢物混合處理,並用大型堆土機壓碎摧毀,確保有關貨品已被妥善銷毀,不能檢回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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