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故事】(2)大律師公會自斷米路 法律界籲律師會勿步後塵

律師會一旦「變天」走向政治化,很有機會步上大律師公會的後塵。本身是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作為專業團體,絕不應該帶有顏色和政治立場。如今大律師公會變質,成為反中政治團體,已損害了與內地關係,令大律師行業發展空間非常狹窄,絕對可謂失職。她奉勸律師會千萬不要重蹈覆轍,否則等同走上絕路。

香港大律師公會為本港唯一的法定大律師專業團體,宗旨在「維持大律師專業的尊嚴及獨立性,改善香港司法的執行,訂明大律師專業、紀律及操守之守則,以及促進法律專業人員的互相了解及良好關係」。過往公會與內地一直保持交往,不時會到北京與中央官員會面,亦與北京大學合辦過法律課程。

本身是大律師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強調,律師會與大律師公會同樣作為專業團體,不應帶有顏色和政治立場。
本身是大律師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強調,律師會與大律師公會同樣作為專業團體,不應帶有顏色和政治立場。

戴啟思任主席後與北京斷絕往來

不過,自從2018年底,有「人權大狀」之稱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擊敗爭取連任的原主席林定國後,大律師公會與北京旋即「斷交」,過去公會已有3年未曾訪京,與北京大學合辦的課程亦停辦。今年1月,同屬「人權大狀」的夏博義接任主席,由於夏過往立場更加「深黃」,令該會與內地的關係進一步處於冰河期。

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譚允芝早前出席一個法律論壇時曾提到,大律師公會曾與內地關係不錯,但自2018年起,與內地已經沒有聯繫,大律師要發展就要單打獨鬥,希望律師會勿步公會後塵。

梁美芬:錯失龐大內地法律市場

梁美芬認為,大律師公會近年在政治上走得很前,自2003年廿三條立法、2014年佔中至2019年反修例衝擊等,表達意見時往往「靠邊站」,慢慢變得像政治團體,破壞了大律師在法律界和社會大眾心目中公平、公正的形象。

梁美芬相信,大律師公會與內地交惡,結果是「自斷米路」,令行業發展非常狹窄,差不多只局限於香港的訴訟崗位:「你夠工作做當然沒問題,但香港大律師行業競爭激烈,很多時一些大案件,只集中於個別幾位有經驗的資深大律師手中。外人以為(做大律師)很風光,但原來很大部分年紀較輕的大律師,未必有足夠工作做。」

大律師公會斷同業前路等同失職

梁美芬表示,本來內地市場對香港大律師是非常好的支援點,在國家走向全球化後,相當重視「普通法」的服務:「尤其是現在大灣區,容許香港律師參與部分牽涉『普通法』的法庭審訊,或者在一些專案裏面,會邀請一些熟悉『普通法』的香港專才過去協助。」港人享有兩文三語優勢,既可以幫外國企業到內地做法律工作,亦可以讓內地企業透過香港「走出去」,本來是非常好的發展機會,但可惜這條路被大律師公會斷了,公會其實等同失職。

法律專業不應劃分顏色

梁美芬認為法律專業不應該分顏色:「我們有個專業守則,任何人來找我們打官司都要接案,每個人都有律師代表的權利。」大律師公會本應要更準確地拿捏「一國兩制」,但卻超越了中央「紅線」,處理不到中央與地方關係,找不到平衡點。

她衷心奉勸律師會不要重蹈大律師公會的覆轍:「每位律師會的成員都應汲取大律師公會的教訓,真的不要想歪一邊,純粹用政治顏色投票,將律師會變成另一個政治團體。今時今日這是一條絕路,只會害了香港律師會的成員。」

《人民日報》本月(8月)14日發表評論文章,提醒律師會會員,指月尾改選是關鍵抉擇,如果對會員負責就應該選擇「搞專業不搞政治」,又指大律師公會已淪為「過街老鼠」,今後在香港潰敗已是確定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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