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路梟雄】(4)為求銷量挑戰道德底線 壹傳媒連場官司敗訴

黎智英自創立壹傳媒以來,旗下創辦過《壹週刊》、《蘋果日報》、《爽報》、《忽然1周》、《飲食男女》、《壹本便利》、《FACE》等多份報章雜誌。在狂妄自負的黎智英領導下,壹傳媒管理層作風亦非常大膽,為求催谷銷量,不少報道都超越了法律、傳媒道德底線,以色情、暴力做封面嘩眾取寵,誹謗、誣衊甚至捏造出來的假新聞數之不盡,令集團多次惹上官非,以下是一些較矚目的事件。

誹謗希望工程

1994年1月21日,《壹週刊》刊出《千里追尋七千萬元下落,希望工程善款失蹤》封面故事,令負責「希望工程」的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原定於同年在香港舉行的多個籌款計劃及活動被迫取消或延期,所得捐款大幅減少。

其後基金會控告《壹週刊》惡意誹謗,高等法院在聆訊後判處基金會勝訴,《壹週刊》須賠償基金會350萬元,並補償基金會135萬元捐款損失。這是內地機構首次起訴香港傳媒。

偽造周慧敏「裸照」

1995年4月27日:《壹本便利》第169期封面,將女藝人周慧敏的臉移花接木到日本AV女優的裸體上,大字標題「玉女敏露兩點寫真 $30有得睇」。周慧敏控告《壹本便利》,《壹本便利》敗訴並須支付大筆賠償給周慧敏。

虛構潘迪生患癌

《忽然1周》封面虛構富商潘迪生患癌。
《忽然1周》封面虛構富商潘迪生患癌。

1996年6月,壹傳媒旗下《忽然1周》以封面報道迪生創建(國際)有限公司主席潘迪生患癌。潘迪生控告《忽然1周》誹謗,《忽然1周》承認報道虛構,並於《蘋果日報》刊登道歉啟事,更停止該刊時任總編輯職務。

賄賂警察換取資料

1997至1999年間,《蘋果日報》突發記者劉江群,賄賂兩名警察通訊員,換取警方控制中心的每日罪案報告,以及有新聞價值案件的事主與疑犯資料,涉款達30.8萬元。其後3人分別被裁定提供及收受利益罪成。劉江群被判囚10個月,成為首名因工作干犯刑事罪行入獄的記者。

導演陳健康召妓事件

陳健康承認收了《蘋果日報》的錢去召妓。(大公報)
陳健康承認收了《蘋果日報》的錢去召妓。(大公報)

1998年10月24日,《蘋果日報》刊登天水圍三屍倫常慘案的男事主陳健康北上尋歡的照片,作為當日獨家頭條新聞。陳健康其後承認,曾接受《蘋果日報》記者5,000元酬勞去召妓。最初《蘋果日報》否認與陳健康本人有任何金錢交易,後來報社社長羅燦承認,記者於內地採訪完畢後,曾給予陳健康及3名朋友5,000元。最後黎智英於11月10日以頭版全版篇幅刊登公開道歉啟事。

誹謗霸王用品致癌

《壹週刊》誹謗霸王用品致癌。
《壹週刊》誹謗霸王用品致癌。

2010年7月14日,《壹週刊》刊登一篇報道,指霸王國際集團所生產和銷售的中草藥洗髮護髮用品致癌,令集團業務自此一落千丈,銷售量大減。其後霸王國際集團控告《壹週刊》誹謗,並破天荒索償逾6.3億港元,經過6年訴訟後勝訴,《壹週刊》須賠償共2,100萬港元。

報道肢解案藐視法庭

《蘋果》和《爽報》在周凱亮肢解父母案進入司法程序後,圖文並茂報道周在獄中的訪問。
《蘋果》和《爽報》在周凱亮肢解父母案進入司法程序後,圖文並茂報道周在獄中的訪問。

2015年9月16日,《蘋果日報》和及後停刊的附屬免費報《爽報》,於2013年3月在大角咀夫婦被幼子周凱亮肢解案進入司法程序後,在候審期間刊出周凱亮在獄中接受訪問的內容。律政司控告兩報及其時任總編輯共4人藐視法庭,最終罪成遭罰款合共55萬元。

刊登張栢芝幼子出世紙

2019年1月28日,《壹週刊》記者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冒認女藝人張栢芝朋友,向入境處申請張的幼子之出世紙副本。壹傳媒、《壹週刊》出版公司及其總編輯被控以「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最終遭判罰款合共4萬港元,而該名向入境處申請資料的記者,則被控以協助及教唆罪,罰款2,000元及簽保守行為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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