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三場重要選舉的收官之作——特首選舉即將於5月8日(星期日)舉行,新的選舉制度將得到落實。這次特首選舉,由提名期開始至今,過程順暢,李家超成為眾望所歸的唯一候選人,有利促進社會團結。這次選舉另一個受人關注的地方,就是中央及特區政府會否依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啟動選委會召集人的制度,在選舉的整個過程中,有關總召集人的傳聞不斷,究竟這一制度將會如何啟動,有何角色和作用,處理解決哪些問題,具體將會如何運作等,均受人關注。而選委會的召集人制度會否在這次選舉中啟動,仍有待觀察。
本網記者
本次特首選舉,是完善選舉制度後的首次特首選舉。伴隨着李家超參選消息一同出現在公眾視線之中的,是身兼全國政協副主席的梁振英將會出任選委會的總召集人,在這次選舉中擔當重要的角色。
根據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第五條,選舉委員會設召集人制度,負責必要時召集選舉委員會會議,辦理有關事宜。總召集人由擔任國家領導職務的選舉委員會委員擔任,總召集人在選舉委員會每個界別各指定若干名召集人。
新修訂的附件一,雖然有這項條文,但具體應如何啟動,如何運作,則未有詳細的說法。本地的選舉法例中,亦沒有相關的內容。因而,對於這項制度的具體細節,外界所知不多,比如,何為「必要時」,召集人制度主要負責處理哪些事宜,承擔哪些職責,有甚麼權力,以及這項制度將如何運作,在選舉及特區管治中充當甚麼樣的角色等等,都未見清晰。
自人大常委會完成附件一修訂之後,社會上曾經多次出現將會委任選委會總召集人,啟動這項制度的傳言。去年9月19日舉辦新選制下首場重要選舉——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之後,曾傳出將會同時啟動召集人制度,委任總召集人,至於人選則有多種不同的說法,包括有「雙總召集人」制的說法,也包括有人大常委也可出任總召集人的說法;這次特首選舉提名期展開之後,又再次傳出將由梁振英擔任選委會的召集人的說法。
而在這次選舉中,從提名期開始時,就已經傳出梁振英將擔任選委會的總召集人,這種傳聞的出現,似乎與這次選舉是否需要設立總召集人本身並無關係,更大的原因在於,傳聞中的人物梁振英也是有力競逐特首選舉的重量級人物。公眾所看到的是,選舉提名期於4月3日展開後,先是現任特首林鄭月娥公開宣布不參選,隨後則傳出李家超將辭任政務司司長一職,而梁振英則將出任選委會的總召集人,像剝洋䓤那樣,將本次選舉的唯一參選人(現已成為唯一候選人),呈現在公眾面前。因此,這次有關梁振英將出任總召集人的傳聞,更像是為李家超參選舖平道路的一項安排。
在李家超獲確認為唯一的候選人之後,對於這次特首選舉,應否啟動召集人制度,以及應如何啟動、如何運作等,似乎就沒有了下文。記者向部分選委查詢,但得到的答覆是並不了解相關的安排。4月22日,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出席這次選舉的網上簡介會時,也沒有提及召集人制度的內容。中央及特區政府也尚未有相關公布。
曾擔任立法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小組委員會副主席的立法會議員張國鈞表示,根據他的理解,這項制度屬中央事權,因而,當時立法會就完善選舉制度,進行本地立法審議之時,並沒有涉及這方面的內容。當時小組委員會也曾有議員向政府當局查詢一些相關的細節內容,政府官員未能解答。
查看立法會的相關文件資料,當時有立法會議員要求政府當局提供這項新制度的詳情,包括如何及在甚麼情況下可啟動新制度,以及何時會指定召集人等。政府當局的回應指出,選委會的新召集人制度只會在特殊情況下按需要向中央徵詢意見後啟動,以處理與選舉有關的事宜,這項新制度會以行政方式啟動。
特首林鄭月娥去年3月底,在回應傳媒提問時則曾表示,只有遇上罕有及無法處理的情況,才會啟用有關制度。她形容是「非常時期、非常手段」,甚至屬於「兜底」條款,會先由行政長官向中央提交報告,如果中央無其他手段解決,就會啟動召集人制度。她亦表示,由於有關制度屬於中央權力,本地立法不包括這方面的內容。
張國鈞表示,據他的理解,選委會的總召集人應由中央任命,而且只會在有需要時,才會任命總召集人,負責處理具體的事件。他認為,特區政府在這項制度中,並沒有角色。至於在甚麼情況之下,才會啟動這一制度,啟動的程序為何,應該如何運作等,目前並不清晰。
他認為,依照附件一的說法,召集人制度是負責必要時召集選舉委員會會議,在選舉過程中,並不一定要啟動這項制度。在選舉結束之後,如果有需要,仍可以啟動這項制度。
選委會的召集人制度會否在本次特首選舉中啟動?哪位選委會成為總召集人,又有哪些選委會被指定為各界別的召集人?召集人制度將會如何運作,處理及解決些甚麼問題?這些問題,仍然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