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料網》得悉,因應反修例風波引發的一連串警民衝突,廉政公署執行處早前罕有地低調成立特別職務組,調查所有公職人員在反修例風波中行為失當的指控。這支專組已靜悄悄運作三個多月,執行處將會再增撥人手給專組,以應付不斷增加的舉報。
「特別職務組」三個月前低調成立
據消息稱,専責調查警隊貪污舉報的執行處A組,今年(2019年)七月底,突然接手調查元朗「7.21懷疑警黑勾結」傷人案件。到九月,廉署舉報中心開始陸續收到市民舉報警察在反修例風波中使用過分暴力,執行處高層就有關舉報可否由廉署進行調查一事,諮詢律政司刑事檢控科負責廉署案件檢控的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 經過研究,有關指控屬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律政司同意執行處可以接辦所有在反修例風波中,涉及公職人員懷疑行為失當的舉報!
公職人員定義包括所有政府公務員,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立法會議員,區議會議員以及由政府委任的所有公職人員。
小組工作向執行處首長丘樹春滙報
為了專注這方面的調查工作,執行處為此成立了特別職務組(SD GROUP),這是廉署繼調查兩位前特首曾蔭權和梁振英的兩案後,第三次在執行處內成立特別小組,小組人員也是最多的一次!執行處A組負責的「7.21懷疑警黑勾結」案件,亦撥歸這個小組一併調查。小組工作直接向執行處首長丘樹春滙報,並聽取丘的直接指令,凸顯小組的獨立性和重要性!這有別於執行處內其他十七個調查組,他們的工作是向不同的處長和助理處長滙報而已。
A組李景文負責 最近再獲加人支援
執行處專門從調查公營機構貪污的組別,抽調了各級調查主任10多人加入這支小組。估計近期會因應案件舉報的增加,再增撥更多人手支援。負責領導小組工作的首席調查主任李景文,原是調查警察貪污舉報的A組主管,亦是執行處內少數熟悉警隊內部運作情況的官員。
消息指,執行處A組在調查「7.21懷疑警黑勾結」案件期間,得到警隊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的充分合作,調查工作進展順利。而警方新界北總區刑事部亦負責當晚黑幇傷人的刑事調查,投訴警察科方面也有跟進一些和「7.21懷疑警黑勾結」有關的投訴。
消息又透露,近月往廉署舉報警方濫權、濫捕及指稱無理毆打等案件的市民,部分表示因為不信任投訴警察科會公正處理他們的投訴才轉往廉署擧報。
調查後最終律政司決定拘捕與起訴
執行處舉報中心在接獲涉及反修例風波中有關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投訴後,會統一交由小組負責。其中與警隊有關的投訴,經小組審視案件,若認為只是輕微事件,不涉行為失當,會徵詢投訴人意見後再轉交投訴警察科處理。所有經小組調查的案件,最終都會由律政司刑事檢控分科決定是否採取拘捕及起訴行動。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是一項在普通法上的罪行,指公職人員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故意作出失當或不恰當的行為(例如故意疏忽職守、濫用公職權力或不履行職務),而未能提供合理解釋或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