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養貓狗等寵物是不少港人愛好,有些更視如己出般呵護。愛寵一旦生病不適,往往不惜豪擲萬金求醫。然而,一流獸醫價格,可能只換來三流醫療水準、九流醫德。
雖然本港設有《獸醫註冊條例》,並成立獸醫管理局(獸管局),負責獸醫的規管、註冊及紀律監管,並處理市民投訴,但由於該局是獨立法定機構,透明度低,不受政府監管,有如「獨立王國」,機制形同虛設。
《堅雜誌》訪問了幾位曾遇上無良獸醫的苦主,總結他們的意見,列出獸醫管理局存在十大問題,包括:投訴程序繁複、投訴人搜證困難、審訊進度極慢、罰則過輕、資訊不透明等等。苦主有見及此,年前自發建立社交專頁並製作「香港獸醫黑名單」,提醒寵物主人慎選獸醫。
有立法會議員表示,港府近年致力塑造香港成為寵物友善城市,關注動物權益,卻忽略了寵物醫療水平,認為港府未來在這些方面要積極改善,例如加強規管獸醫的執業資格。
文:潘翠華 圖:黃冠華
一宗罪:投訴程序繁複
苦主要向獸管局投訴,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苦主須先填寫一份由獸管局提供的投訴表格,當中要求詳列事件經過及提交充分證據。苦主需要根據《註冊獸醫實務守則》,精準地指出涉事獸醫違反當中哪一項守則,投訴才獲受理。
二宗罪:醫療紀錄可篡改
要證明獸醫有違紀行為的證據,首先是要涉事獸醫交出醫療紀錄。雖然在《守則》中列明,寵物主人有權向獸醫索取所有醫療紀錄,不過由於獸醫是以電腦撰寫醫療紀錄,可以隨時修改內容,當中有機會隱瞞事實。
三宗罪:搜證難
有苦主到獸管局投訴,獸管局要求苦主提供證明,然而在香港要找第三方獸醫替寵物驗屍及撰寫專家報告非常困難。如果找漁護署的獸醫化驗科協助驗屍,則需要涉事獸醫轉介,根本無可能辦到。
獸管局回覆本刊查詢時卻有另一說法,指投訴人只需提供基本資料,不會要求投訴人提交如專家證人報告或驗屍報告等佐證,若調委會認為有需要就個案尋求專家意見,會直接向專家索取,而非要求投訴人向管理局提交。
四宗罪:審訊進度緩慢
由投訴至裁定成立,需時數以年計,平均6.8年。最長的一宗審訊,是2021年裁定一項在2010年發生的個案,歷時11年。獸管局解釋,處理進度要視乎被告獸醫及投訴人的合作性、投訴複雜程度及紀律研訊安排日期等等。若涉事獸醫不合作,可令個案審訊拖延長達數以年計。
五宗罪:投訴成立機會微
2017至2021年間完成的180宗投訴個案中,接近9成投訴個案會在初步調查階段即「止步」,而餘下約1成個案,只有約13宗個案投訴成功。
六宗罪:罰則過輕
過去5年,被裁定專業失當的30名獸醫中,有11人遭書面譴責、18人遭書面譴責及強制要求報讀進修課程或參與專業研討會,短暫除牌的只有1人。獸醫遭除牌後,仍可申請復牌,而根據獸管局提供的資料,該局從未對註冊獸醫永久除牌,意即復牌比率為100%。
七宗罪:資訊透明度低
獸管局網頁只會上載一年內,包括違紀獸醫姓名在內的完整紀律研訊判決,3年內的裁決紀錄會刪去獸醫姓名,3年以上的裁決紀錄更不予披露。獸管局回覆本刊時表示,所有紀律制裁命令會在政府《憲報》上刊登。
八宗罪:無要求診所列明獸醫全名
獸管局並無規定獸醫需要在診所當眼處列明獸醫全名,但投訴表格上卻要填寫獸醫全名,苦主或因此未能向該名獸醫作出投訴。此外,多年來缺少宣傳投訴機制,很多寵物主人根本不知道獸管局存在,亦無教育市民可從《註冊獸醫實務守則》中獲得甚麼權益。
九宗罪:不直接受政府監管
獸醫管理局是根據《獸醫註冊條例》成立的法定獨立機構,不隸屬於任何政府部門,故此不直接受政府監管,僅由漁農自然護理署提供秘書處服務,令人質疑當局是否能夠有效地監察獸醫業界。
十宗罪:局內成員欠民間代表
現任獸醫管理局18名成員中,包括了11名獸醫及7名非業界人士,但這些非業界人士均有社會公職,包括主席程伯中是中大信興高等工程研究所所長,成員包括海洋公園動物及保育部主管祝效忠、農業聯合會副主席劉漢傑、西醫公會前會長楊超發等,令人質疑能否代表一般市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