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冼國林批政府立例準備不足急就章 

上周五(4日)特首林鄭月娥與行會引用《緊急法》訂立《禁止蒙面規例》後,香港各區隨即爆發更激烈的示威衝突,全港多個港鐵站遭嚴重破壞,首次陷入全線癱瘓。關心近日社會局勢的財經及影視名人兼武術家冼國林指出,政府明知立《禁止蒙面規例》後必引來社會反響,卻仍在毫無準備下推出,任由香港淪為「真空狀態」,是急就章。

冼國林認為政府應就《禁蒙面法》訂立更高罰則,以加強阻嚇作用。(黃冠華攝)
冼國林認為政府應就《禁蒙面法》訂立更高罰則,以加強阻嚇作用。(黃冠華攝)
林鄭月娥被指毫無準備下推《禁蒙面法》。(中通社)
林鄭月娥被指毫無準備下推《禁蒙面法》。(中通社)

冼國林雖然認同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是有實際需要,但他認為,立法主要目的並非如特首所言的「為滿足大部分市民要求」,而是為了阻止年輕人誤入法網,越踩越深。他亦不同意特首刻意講「香港未進入緊急狀態」,因為講了之後,這一定會是被司法覆核的理由。

冼國林續指,政府立《禁止蒙面規例》沒有做足準備功夫:「既然你三點鐘宣布立法,好明顯,你一定估到會引來好大迴響。但係整日政府完全無任何準備,由(晚上)6點至10點鐘,成個香港好似真空,佢(林鄭月娥)就話香港過咗一個好黑暗嘅一晚,係邊個造成呢?」

至於《禁止蒙面規例》的罰則,冼國林認為是過輕。「喺海外,(《禁蒙面法》)最高判10年,最低1年。如果特首訂罰則係35年嘅話,就證明佢好有決心平亂,希望呢條法例有阻嚇性,而唔係敷衍性。但而家條例出來只係(判刑)1年,完全是『急就章』。」

冼國林又認為,現時3萬警力僅夠應付亂況,特首其實可以引用《公安條例》第40條,委任特務警察協助平亂。他解釋,在消防、民安、懲教、海關等部門各抽取10%人手出來,委任成特務警察,即可短時間內增加數千警力,他坦言,特首是可以「特事特辦」,以紓緩警隊人手不足的情況。

政府宣布立《禁蒙面法》後,示威者大肆破壞個別商店及銀行。(中通社)
政府宣布立《禁蒙面法》後,示威者大肆破壞個別商店及銀行。(中通社)
有中資銀行被嚴重毀壞。(中通社)
有中資銀行被嚴重毀壞。(中通社)

冼國林認為政府可引用《公安條例》委任特務警察,紓緩警力不足問題。(中通社)
冼國林認為政府可引用《公安條例》委任特務警察,紓緩警力不足問題。(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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