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4)行賄案纏訟多年終還清白 黃英豪低調再戰江湖

做了31年律師,擔任了4屆全國政協委員的黃英豪,是香港和世界十大傑青,曾高調收購兩間上市公司而聲名大噪。但亦因為這次收購,令他捲入一單官司,轟動全港。事隔多年,法官終於還他一個清白,但再次面對公眾的他,已表現得小心奕奕。

黃英豪(右四)為召集人兼發言人的保公義撐修例大聯盟介紹《逃犯條例》內容。
黃英豪(右四)為召集人兼發言人的保公義撐修例大聯盟介紹《逃犯條例》內容。

曾經非常高調的黃英豪,趁着2003年沙士後股市大冧,化身「白武士」先後收購國際金融社(現稱首華財經)、海域化工(現稱香港資源)和陷入財困的恒豐金業(現稱金至尊),成為了兩間上市公司的主席,當時風頭一時無兩,更被坊間冠以「新金王」的稱號。

打贏官司要多謝陳志雲

2015年,黃英豪及另外兩人忽然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指他們涉嫌於2009年收購金至尊的交易中,以優惠價向香港資源控股有限公司副主席兼執行董事許浩明出售公司優先股,令對方最終在帳面上獲利逾2,100萬元,被控以行賄罪。

案件輾轉十年,至2018年初,區域法院終裁定黃英豪從沒賄賂動機,只想嘉獎下屬優異表現,因而判罪名不成立。

黃英豪講到這單官司,萬萬想不到最終能夠勝訴的關鍵竟然和「志雲大師」(陳志雲)有關。

黃英豪笑說:「我早兩日去電台做訪問見到他,我說大家同病相憐,但他是我恩人。雖然我捱了幾年,但他比我捱的時間更長。」陳志雲是無綫前業務總經理,現任商業電台首席智囊 ,主持對談節目。2010年3月,陳志雲被廉政公署拘捕並控以貪污罪。案件纏訟多年,直至2017年3月,以終審法院判決無罪告終。當時終審法院法官霍兆剛、李義、鄧國楨對《防止賄賂條例》中有關賄賂的定義作出解釋,這亦成為黃英豪打贏官司的關鍵。

黃英豪笑說,打得贏官司要多謝陳志雲。
黃英豪笑說,打得贏官司要多謝陳志雲。

「升呢」做爺爺感覺奇妙

黃英豪說,打官司的這些年自己和家人都受了不少壓力,父母年紀又大,所以打贏官司後第一件事,是必須補償家人,多陪伴他們,飲飲下午茶:「最近才一家去了安徽黃山旅行,我都覺得自己心廣體胖了。」

黃英豪膝下有兩子兩女,女兒在港合力開辦了音樂學校,大仔則在中資投資銀行擔任會計師,細仔則是實習律師,明年可望順利掛牌執業,到時他作為父親的即可正式「甩難」。樣子與年齡不符的他透露,半年前已「升呢」做了爺爺:「我手機屏幕都用了孫女的相,我覺得人生去到一個好奇妙的階段。」

黃英豪大女宇恆(左)和細女宇弘合力在港開辦音樂學校。
黃英豪大女宇恆(左)和細女宇弘合力在港開辦音樂學校。

官司後錫身注重生活平衡

黃英豪脫離官司後,除了打理律師事務所外,仍沒有放棄從商,但是變得「錫身」了,謝絕上市公司,因不想高調面對公眾。他坦言:「知名度高,執法部門就會對你特別感興趣。但是最終都解決了,律政司都要賠律師費給我,所以我仍相信香港的司法制度是健全的。」

現時他手上的投資業務不少,由香港的存酒、網上銷售,以至內地互聯網企業、清潔能源都有,都是自由度較大的業務:「人去到50多歲時期,都不希望找一些太複雜、管很多人的企業,以前管零售企業數千人,又何來時間處理公共社會事務?最好多點自由度,有點時間做運動、陪家庭,然後是私人事務、公職,生活需要平衡。」

30年前的黃英豪(右)與父親黃乾亨(中)及胞姊
黃英琦合照。
30年前的黃英豪(右)與父親黃乾亨(中)及胞姊 黃英琦合照。

呼籲市民踢走滋事議員

早前政界有風聲,盛傳立法會進出口界議員「象哥」黃定光即將退休,黃英豪是接替議席人選之一。他說,現在講選或不選仍言之尚早,但他坦言現時議會的氛圍讓他卻步:「我喜歡理性討論,看到立法會互相推撞、大大聲,有時仲要勞氣,年紀大的建制派都好辛苦,我都發了短訊給石禮謙,叫他保重身體。現時我自己會否抽身出來選?對我自己是個問號。」

黃英豪認為,即使他成為了議會的一員,都未必能阻止反對派的搗擾行為,他希望市民利用手上選票,把滋事的反對派議員踢出議會,令他們不能再胡作非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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