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駭人聽聞】(2)細數殘酷血淚史 亞洲各國食用貓狗情況嚴峻

「背脊向天皆可吃」雖然屬於中國傳統飲食文化觀念,但中國人其實較少食貓。李時珍《本草綱目》形容「貓肉不佳」,更記載其味道鹹且酸,所以「亦不入食品,故用之者稀」。
貓雖然未被李時珍納入「食譜」,加上捕鼠有功,協助農民保護農作物收成,兼且在古代一直被指是邪靈化身,但仍無阻老饕對貓肉鍾情。

貓狗肉買賣規模龐大觸目驚心

廣西玉林狗肉節 。(網上圖片)
廣西玉林狗肉節 。(網上圖片)

根據2020年國際動物保護組織「四爪」(Four Paws)發表的《東南亞貓狗肉交易市場調查報告》,揭示了越南、柬埔寨和印尼等地的貓狗肉貿易情況。報告指出,雖然無法準確得知涉事動物數量,但估計數字及規模龐大得令人難以置信:在柬埔寨,每年交易涉及300萬隻狗;在印尼,每年超過100萬隻狗被食用;在越南,每年有超過500萬隻狗和約100萬隻貓被殺害。由捕捉、運輸至屠宰過程中,這些動物都受到了極端殘酷對待。

除此以外,媒體對韓國狗肉屠宰場、中國廣西玉林狗肉節的報道,以及揭露內地食貓市場的紀錄片《三花》,屢屢為大眾揭示出一幕幕慘不忍睹的食用貓狗產業實況。

修例取締韓國民間嚴重對立

有南韓狗農於反對食狗會場外,舉辦狗肉試食大會。
有南韓狗農於反對食狗會場外,舉辦狗肉試食大會。

不過時移世易,飲食文化經過一代一代變遷,新世代對食貓狗的文化漸感厭惡,加上越來越多家庭將貓狗當作寵物飼養,故各國亦先後推出法例,禁止食用貓狗。

以韓國為例,韓國人已有一千多年歷史的吃狗肉文化,在戰亂期間,因缺乏食物,故狗肉成為食用對象。南韓前總統文在寅曾建議政府頒布禁令,禁止民眾在國內食用狗肉。

南韓政府亦借平昌冬季奧運等國際性活動,立法禁止殘忍宰殺動物,藉此打擊狗肉市場及餐廳,亦在2018年拆除國內最大的屠狗區,永久取消狗肉節。

不過,南韓仍未有法例條文列明「禁止食用狗肉」。去年有關注動物團體,趁傳統吃狗肉的「三伏天」,於光化門廣場舉行集會反對食狗肉,同場竟有狗農在會場10公尺外,舉辦狗肉試食大會的鬧劇。狗農當時揚言狗是食物,不是人類寵物或朋友,應代代相傳這習俗和佳餚。

國內僅深圳珠海有相關法規

陳勇(上圖)與梁志祥(下圖)於兩會中提出為提升國家形象,應立法禁食貓狗。
陳勇(上圖)與梁志祥(下圖)於兩會中提出為提升國家形象,應立法禁食貓狗。

香港1950年起立法禁止食貓狗,台灣、美國亦有禁食法例。有見國內仍未就禁食貓狗立例,民建聯2020年委託全國人大代表陳勇,與全國政協委員梁志祥,於「兩會」中提出禁食貓狗的議案,當中提到根據「世界愛犬聯盟」調查,國內每年有2,000至3,000萬隻狗被食用,當中七成屬寵物犬。不法商人透過毒殺、偷或搶掠奪犬隻,為了國家文明發展,提升國際形象及顧及市民健康,應立法禁止食用,訂立具阻嚇性罰則,打擊偷竊貓狗供食用等罪行。

同年,中國農業農村部修訂《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將狗隻從豬、牛、羊、雞等18種傳統家畜「特化」為伴侶動物,即狗已不屬禽畜之列。

深圳及珠海市通過法案禁食貓狗,並訂明若明知是寵物飼養的貓狗,食用者可處價值5倍至20倍罰款,兩地是國內僅有禁食貓狗的地方。

另外,越南會安市於2021年正式宣布,逐步淘汰出售及食用貓狗肉。

食貓?賣貓肉?誰跟進? 謝展寰:按需要採取聯合行動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食用、售賣或管有狗肉或貓肉作食物均屬違法,由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根據香港法例第167A章《貓狗規例》執法;而食環署則是食物業處所(包括新鮮糧食店)的發牌當局,該署一直透過發牌制度、巡查、抽查及檢取店內懷疑貨品等執法行動,確保持牌人遵守牌照條件,以及《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及其附屬法例有關食物安全和環境衞生的規定。如食環署發現有懷疑售賣狗肉或貓肉的情況,會將個案轉介漁護署跟進,雙方會因應實際情況作出部署, 按需要採取聯合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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