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21年以來,香港人對《基本法》條文屢有爭議,雙非居留權、政改、議員宣誓風波,以至去年的一地兩檢,最終要動用人大釋法或做決定。彷彿必須經過爭議,港人才能了解《基本法》多一點點。身為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認為,港人不僅要熟悉《基本法》這部子法,更要熟悉賦予它權力的母法——《中國憲法》——血濃於水,怎可要仔不要乸?
文:潘翠華 圖:黃冠華、陳家榮
香港憲制權力 非石頭爆出來
《基本法》從何而來?要由「八二憲法」講起。譚惠珠娓娓道來歷史故事:「中國是一個單一體制的國家,只有一部憲法,全國適用,包括香港和澳門。但國家在1982年,利用修憲的時間,放了第31條進去,話國家可以設立特別行政區,裹面的制度以法律規定之。就好比一個媽媽肚裹面有個胚胎,生出來的嬰兒,就是香港和澳門;那部照顧嬰兒的法律,就是《基本法》。」
然而,港人對這對「母子」的理解仍有不少謬誤:有人覺得有了《基本法》,就不需要理會憲法;又有人說《基本法》是「小憲法」,亦有人覺得憲法寫的是社會主義制度,不適用於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的香港。譚惠珠斬釘截鐵地說:「這些看法都是錯誤的!」
她解釋,《基本法》第11條的確有講,關於香港社會、政治、經濟等各種具體的制度,要以《基本法》為依歸。但久不久有一些香港自己解決不到的問題,比如政改和行政長官普選,就需要中央人大常委會去釋法,或者作一個決定來告訴大家,那件事是否合憲、合法。
譚惠珠強調,香港憲制的權力,當然不是自古以來就有,亦非由石頭爆出來,而是由國家憲法授權而來:「《基本法》是憲制性文件,是一個授權法,是中央授權我們享有高度自治。憲法第62條14款規定,人大可設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和制度,這些權力不是寫在《基本法》內。」故此並沒有「小憲法」這東西:「《基本法》是代替不到憲法的,這個關係要清楚。」
學生不學憲法 無國家認同感
對於香港某些人側重《基本法》而蔑視憲法,甚至一些法律界的反對派刻意去曲解《基本法》和憲法,譚惠珠大呼痛心和可惜:「因為在外國,小學生已經要學憲法;香港到現在,可能大學生也不需要學憲法,於是有個假象,以為不需要學憲法,甚至有些人連《基本法》都沒有空去認識。」
飲水沒有思源,問題便陸續有來:「第一,你會沒有了國家認同感,因為憲法是共同基礎,是遊戲規則,大家都要跟從。」譚惠珠續指,第二個問題是對國家決策權的質疑,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前全國人大副秘書長李飛去年就一地兩檢會見傳媒時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具有最終決定權的,是「一言九鼎」,又指在香港所有實施行為,是否符合基本法,人大對議案是否符合基本法,都有最終決定權。
譚惠珠又說,基於憲法必須遵守,就算是由一名外國法官審理一地兩檢,也會同意早前人大的決定沒有問題。
遺憾地,香港重投祖國懷抱21個寒暑,部分港人依然抗拒擁護這對「母子」的關係,譚惠珠歸咎於政府沒有做好國民教育:「現在經常有一些民調,問你是中國人還是香港人,好像將兩者對立起來。其實你是同一個人,一個住在香港的中國人,如果你走到外國,根本沒人理你是香港人,反而香港人硬要將自己分類,我覺得很可笑。」
譚惠珠覺得,國民教育最好從小入手,就如學習社會倫理常規一樣:「自小父母駕車,看到紅燈會停下來,去到雙白線不會過。若你自小已知道國家主權,就不會破壞國家安全。這樣的薰陶是有幫助的。」但如何將憲法「打包」成教材,教育局要深思:「可否用來代替通識?可否代替公民教育?要做得有步驟、有鋪墊,但絕不能要人死記枯燥的法律條文,那樣打動不了人心。」雙白線不會過。若你自小已知道國家主權,就不會破壞國家安全。這樣的薰陶是有幫助的。」但如何將憲法「打包」成教材,教育局要深思:「可否用來代替通識?可否代替公民教育?要做得有步驟、有鋪墊,但絕不能要人死記枯燥的法律條文,那樣打動不了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