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自2014年起,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旨在提升國民對憲法的認識。去年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沈春耀在港發表演講,特別強調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權威和效力,香港必須維護憲法尊嚴和保證憲法實施,對港獨派當頭棒喝。
港人多講權利少講責任
身兼律師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曼琪亦指出,國家憲法是上位法,亦是根本大法,擁有最高法律效力。《基本法》作為下位法,絕不能夠限制憲法的權力:「有憲法,才有《基本法》,當任何人抗拒國家憲法,即是他完全推倒《基本法》。」
陳曼琪表示,《基本法》不能單一地看,需要和憲法一起了解。過去香港在這方面的教育非常不足:「回歸之後,我們多講(國民)權利,責任是少講的。」她指出認識憲法的重要性:「它是我們國家總結了過去歷史經驗,而將未來的發展方向寫進去,我們要從中理解香港在國家發展中的定位,以及《基本法》在憲法之中的憲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