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宗罪: 至今未建立機制禁止危害國安者註冊社工
前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在2022年7月22日將《2022年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修訂附表2)公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納入《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附表2,刊憲已快兩年,但至今仍未採取具體行動,為實施公告建立機制。
第2宗罪: 曾干犯嚴重罪行者申請或續期社工註冊獲批
有申請社工註冊或續期申請的人士曾干犯嚴重罪行,其違法行為的性質及嚴重性令人質疑他們是否適宜成為註冊社工,以至會否損害社工專業聲譽。雖然註冊局內有委員強烈反對,但最終註冊局仍以多數票批准有關申請。
第3宗罪: 官司纏身社工入選註冊局紀委會
雖然註冊局內有委員強烈反對,但註冊局仍以多數票通過委任一名正在由法庭處理其暴動罪控罪的社工,加入註冊局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
第4宗罪: 修訂《社會工作者工作守則》
註冊局2022年1月要求政府刊憲公布其修訂的《社會工作者工作守則》,然而社會上有部分人士表達強烈關注,認為有些修訂部分疑似提倡違規行為。註冊局最終在政府及委任成員多番質詢下擱置修訂,形容該行徑令人擔心。
第5宗罪: 中止社工專業發展計劃
註冊局以多數票決定,從2023年底起,停止實施「註冊社會工作者自願持續專業發展計劃」,此舉使註冊局推動社工持續專業發展的工作停滯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