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沛權畢業不久便投身新聞界,自2014年12月開始擔任《立場》總編輯;同月林紹桐亦受聘為《立場》記者,直至2021年11月鍾沛權辭職後,由林紹桐接管總編輯職務,最終兩人一同觸犯本案。辯方求情時重申兩人作為新聞工作者,職責包括報道不同意見及評論,促請法庭量刑時考慮。
本案三名被告中,公司被告並沒有派代表出庭,林紹桐因病缺席,唯一到庭的鍾沛權則聞判表現冷靜。代表鍾沛權和林紹桐求情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表示,兩人都向法庭親撰了陳情信,但鍾沛權的信件以書面形式呈交法庭,而不在庭上讀出內容。至於因病缺席聆訊的林紹桐,則請余若薇在庭上讀出其陳情信全文。
二人稱明知有風險仍有責任報道
林紹桐在信中提及,他於2010年加入新聞界時,編輯自主空間已越來越窄,而他和《立場》同事選擇用盡狹縫裏所有空間去記錄香港狀況,最終《立場》「生存」了七年。林在信中強調,「新聞工作者捍衞新聞自由的唯一方式是報道」,正如今天仍緊守崗位的每一人,而他只是行業其中一人,「剛巧成為被告」。
至於據庭外取得的鍾沛權陳情信透露,鍾沛權提及妻子陳沛敏是2011年日本東北大地震後,其中一名最早飛赴現場採訪的香港記者,縱使褔島核電廠意外迅速惡化,陳沛敏仍堅持留守新聞現場採訪,鍾沛權指她對新聞工作的信念,與很多《立場》前同事都相似。鍾沛權又指,不少香港人因為在乎社群裏眾人自由和尊嚴,不惜付出失去一己自由的代價,認為「如實記錄和報道他們的故事和思想,是新聞工作者不可逃避的責任」。
余若薇為鍾沛權、林紹桐求情指,本案是第一次有新聞工作者因報道而被控煽動罪,鍾、林二人作為新聞工作者,自覺職責是報道社會狀況,明知報道可能會帶來抨擊,仍覺得有責任要記錄不同人的意見,「他們知道有風險,就是否等於停止報道、自我審查呢?」但余強調兩人有別於其他煽動案件般純粹涉及宣洩或表達特別立場,希望法庭考慮本案嚴重程度不高而判較短刑期。
俱已還押逾300日 盼毋須再服刑
余若薇指本案於2022年11月開審,本來只安排審訊20天,但因控方沒有將大量涉案文章提供予辯方,以致案件再三押後,最終花了超過50多天才完成審訊。期間《維護國安條例》於今年3月生效,新例通過後除非懲教署長信納該囚犯獲得減刑後不會不利國家安全,否則不得獲三分一獄中行為良好減刑。余若薇指由於案件審訊延誤,令鍾沛權和林紹桐亦受新例影響而將失去獄中的刑期扣減,余稱以她所知目前為止「沒有人有這三分一扣減」。
余若薇又指鍾沛權和林紹桐於2021年12月29日被捕後,分別還押了349日和313日始獲准保釋,若換算因獄中行為良好而扣減三分一刑期的慣例,已相當於鍾沛權入獄了16個半月、林紹桐入獄了15個月。
余若薇強調本案控罪最高刑期是兩年,即使鍾沛權和林紹桐被判監兩年,其實亦已相當於服刑了大半刑期,更何況本案不屬於最嚴重情況,兩人不應被判處兩年最高刑期。余若薇請求法庭量刑時行使酌情權,即使要判兩人入獄,亦不要判處長過還押日子的刑期,讓他們毋須再服刑。
鍾沛權沒有收入 林紹桐正接受化療
個人背景方面,余若薇指鍾沛權畢業不久便投身新聞界,其妻子陳沛敏則因《蘋果日報》涉違反《國安法》的案件正在還押。而鍾沛權自從被捕至今,已近三年沒有工作和收入,本案對他構成很大打擊。
至於林紹桐與妻子育有一名年幼女兒,林本來獲獎學金到外國著名大學深造,但因本案而失去機會。余若薇又透露林紹桐患上了罕見疾病而須接受化療,目前腎功能非常差,直至9月中仍有病假,若被判入獄可能影響他接受治療。
郭官需時考慮量刑,最終押後至9月26日下午兩時半判刑,鍾沛權、林紹桐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