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攻略】(2) 內地律師留港發展 做中港法律橋樑

陳雯是陳永良的同事,來自內地,擁有內地律師資格。 她來香港讀法律,並留港工作。她說香港有很多像她一樣的內地學生,對香港比較了解,同時也很清楚兩地法律體系、淵源、歷史、文化及整個社會環境的異同。對於中港兩地民眾來說,這些都會構成法律障礙,而像她這樣背景的人就可以承擔起橋樑作用,在大灣區以不同角色為中港兩地民眾提供協助。

陳雯是內地人,有內地律師資格的城大法律系畢業生。
陳雯是內地人,有內地律師資格的城大法律系畢業生。

陳雯說,內地客戶在香港處理案件,很難理解香港的法律概念,他們會自己做一些香港法律的調查,卻發現如果不懂英文,便很難明白香港法律的中文版本,這時就需要通過香港律師來解釋。來港讀法律的內地法學生,可以用內地相關對等的概念,幫助他們理解在香港面臨的法律問題,訴訟內容是甚麼?會有甚麼問題?要做甚麼準備?幫助他們更好地理解香港的律體制。

三地共推仲裁糾紛解決機制

陳雯經常參與內地客戶的聯絡工作。
陳雯經常參與內地客戶的聯絡工作。

粵港澳分屬三個司法管轄區,三個不同司法體系,如何在實際操作中突破障礙?陳雯說 ,或許可以在國務院出台的粵港澳大灣區規劃綱要上找到答案。

目前,三地司法機關最重要的合作是仲裁糾紛解決機制,相關案件的仲裁,當事人可以首先選擇自己適用的法律糾紛解決機制,運用香港法適用於內地的法規,來解決糾紛。另外,當事人更可以選擇自己的仲裁員。但最重要的是,拿到仲裁裁決後,可以通過《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 (簡稱紐約公約),在中國內地、香港,或不同區域執行裁決。這是突破法律障礙,被三地政府大力推動的解決糾紛機制。

參與內地客戶聯絡工作

陳雯盛讚香港是個非常開放的城市,全世界各地的外籍律師都可以在香港提供法律服務,當然必須經過申請登記,成功註冊為外籍律師。雖然她自己目前尚未有這個資格,但可以在香港的律師行參與非實質性工作,解答一些內地有關的常識性問題,讓香港律師參考。

她舉例說,比如她會做些內地的聯絡工作,幫香港律師尋找內地最合適的夥伴,因為來自內地的客戶,比較願意與有內地背景的員工交流,有了內地員工參與,就能增加客戶在委託時的信心。

內地法律生少留港就業

陳雯(後排右二)認為,內地律師是中港法律的橋樑;前排左三是陳永良。
陳雯(後排右二)認為,內地律師是中港法律的橋樑;前排左三是陳永良。

陳雯說,目前大部分來香港讀法律的學生最終還是回到內地或去國外深造,很少留在香港律師事務所工作,這方面有待加強,因為他們可以更適合地做好橋樑工作。

陳雯還表示,香港法律體系相當完善,內地在許多方面都一直在學習及參考,目前雖然還是相對落後,但的確在不斷進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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