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主流民意」說事,是民粹主義 文:陳凱文

之前的文章提到,不論政府還是所謂建制派,近期都喜歡以所謂的「民意」說事。以政府上周宣佈繼續擱置的垃圾徵費計劃為例,環境及生態局提交的文件中,便引述當局委託第三方民意調查機構做的電話調查,加上社會上不同民調,都顯示約七至八成受訪者不支持現階段推行垃圾收費,作為計劃繼續擱置的其中一個理據。至於其他理據,如:地緣政治和中美貿易戰,本欄已曾評析,在此不贅。

另一個典型例子,便是早前《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被立法會否決,便有人刻意提到法案審議期間,收到了10,775份意見書,當中有反對草案有8,694份,佔總數80.7%,表示支持則只有2,081份,佔19.3%,似乎想以此證明,草案被否決是反映「主流民意」。可是大家若非善忘的話,過去最喜歡自稱代表「主流民意」,是現已從建制退場的反對派,現在所謂建制派乃至當局,都玩起這一種話術,其實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首先有一點必須知道,拿「主流民意」說事,是在變相默認了反對派兜售的意識形態,即所謂民主是「少數服從多數」。當你自稱所做之事代表「主流民意」,人們便能質疑此一說法的真確性,例如你拿出所謂的民調,人們便可質疑民調有否造假,問題有否誘導性。你說有多少份意見書,人家可以質疑你故意組織「水軍」,透過一堆人蜂擁地投出意見書,以此營造某種意見是「多數」的假象。

不要忘記,過去反對派及其外圍組織,便是這樣操作,有貌似專業學術背景的民調機構,成立一大堆這個那個的關注組,在諮詢或立法期間遞交意見書,乃至是在內地,都曾試過制定民法典草案,收到一大堆有組織、內容大致一樣的意見書,要求民法典將同性婚姻法制化。現在所謂建制派乃至當局,竟然去拿民調或多少份意見書,為所謂的「主流民意」背書,人家拿過去質疑反對派的話懟你,你又如何應對?

另一方面,雖說主流反對派已從建制中退場,現屆美國總統特朗普,又似乎扣減了反華官方文宣的資助,但不謀萬世者,不足謀一時,特朗普現在是第二次當總統,不修憲的話任期只剩三年多,誰知下任總統會怎麼幹?你現在拾反對派齒慧,拿「主流民意」說事,他日總統換了人,中美關係依舊緊張,人家找個國際知名學府,以學術之名弄一堆民調來打港府的臉,沒引渡協定的域外管轄權又等於沒有,加上國際輿論上的話語權是人家佔上風,屆時是誰被動?

我們更加不要說,只要一拿「主流民意」說事,自不然繞不開所謂的代表性或「認受性」問題,特別是完善選制之後,並無主流反對派政團派人參選立法會,其支持者則在域外亂港政客蠱惑下不願投票,使立法會大選和區選,投票率一直偏低。雖說官方近日給出的理由,是所謂管治暢順反而令投票率減少,但人家以此祭出西方政治學所說的「認受性」,質疑投票當選的議員不能代表「主流民意」,又有啥話術來回懟對方?

當然,比起用人家的話術,未來在輿論上可能吃回力鏢,跟西方民主理論拿所謂民意說事,還存在一個邏輯缺陷,便是這套邏輯主張「少數服從多數」,但啥時候人數多支持的主張,便必然是等於正確?事實上,以獲得多數支持/反對,作為衡量某項意見對錯的標準,本身便犯有「從眾謬誤」(Argumentum ad populum),因為一件事物的合理性或真值,不會隨着認同人數的數目而改變。

最典型的例子,是地圓說最初在西方提出時,地平說是當時的主流共識,但事實又是如何?再舉個涉及政治層面的例子,新中國建立之初,社會仍盛行推崇「父母之命」的包辦婚姻,是否代表當時的國家領導堅持維護婚姻自由,是不符「主流民意」所以有問題?況且,絕大部分的弱勢社群,在人數上都是少數,少數權益或理念跟多數相衝之時,當局若只按所謂的「主流民意」行事,便有可能出現多數暴政。

由是觀之,作為負責任的管治者,本來便不應盲目從眾,要有力排眾議的勇氣,而不是學反對派那一套,老是用所謂「主流民意」,來為自己某項政策或主張背書,特別是從長遠的管治角度而言,有些立法或政策是非做不可,但又有可能跟「主流民意」相左時,屆時當局又如何自圓其說?正因如此,現在的建制中人也去玩訴諸民粹,絕非什麼好事。

文:陳凱文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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