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儲值卡購入額,有啥好罵? 文:陳凱文

講真,雖說主流反對派,表面上已經退場,但是本港的政治環境,依舊是波譎雲詭,在此情況之下,輿論生態變得越發抽象,便是意料中事。先射箭再畫靶、立場先行再去編撰各種理由,早已成了部分媒體的評論習慣。在既定立場的局限下,部分評論往往寫出一些邏輯不通、牽強無比,甚至是有違常識的理由,令大家閱讀過後,不禁覺得智商被對方按在地上摩擦。

以電話儲值卡實名登記制為例,近日又惹來一些爭議。根據當局準備修訂《電訊條例》的建議,個人用戶可登記的電話儲值卡數量,將會由每間電訊商最多10張減至3張。與此同時,並會立法禁止三種使用電話儲值卡的行為,包括:1. 提供或唆使提供個人資料,用作登記他人的電話儲值卡;2.買賣或租借已登記的電話儲值卡,以及 3.管有以他人資料作登記上台月費服務或電話儲值卡。

上述措施怎樣看,都沒什麼問題,某程度上甚至可以說,法例在修訂過後,政策仍是相對寬鬆,但是仍然遭到部分媒體抨擊。某份免費報章的社論便聲稱,部分家庭成員眾多,加上平板電腦需插卡,一家之主可能須以個人名義登記多張卡,減少個人用戶申請儲值卡的數量,將迫使市民分散使用不同電訊商,徒增月費管理麻煩,亦難以選擇最優惠電話計劃。評論又指修訂禁止借出及借取電話卡之後,港人為來港的內地親友預備電話卡,便會誤墮法網云云。

不客氣的說,這篇評論所編的理由,着實令人哭笑不得。首先,今次當局降低申請儲值卡的數目上限,根本不會影響市民登記上台月費服務。任何有實際生活經驗的人,都會發現選用儲值卡的人,通常都是教少用手機通話及上網;用量較多的人,大部分都會選擇登記上台月費服務,因為後者通常都是比前者便宜,特別是成員眾多的家庭,還可在月費服務計劃中申請副卡,從而避免一家人要分開幾張單付款的麻煩。

退一步而言,即使假定有些人為免被月費計劃綁着,寧願全家人都用儲值卡,法例可從沒規定,每個家庭成員不能以個人身份買卡,必須要由所謂的一家之主代辦啊?況且,當局的建議是每個電訊商只能辦三張,全港電訊商達29家,等於每人最多仍可申請87張儲值卡,試問能為普通市民帶來什麼不便?評論提到平板電腦,更是把人動當作科技盲,現時的手機都有「熱點」功能,讓平板電腦可以無線方式跟手機共用網絡,哪須另買一張儲值卡?

文:陳凱文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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