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初選」是欠缺法律基礎的玩意 文 : 朱家健

顏武周離職
顏武周離職

近日,反對派將進行三場所謂「公投」,包括「香港眾志」鄭家朗發起的「二百萬三罷聯合陣線」;由「新公務員工會」顏武周發起的「罷工罷課公投」;由戴耀廷發起的「35+公投」,這些所謂「公投」,姑且勿論性質和內容,均是沒有法律效力,只是一種政治宣傳手段,以達致籌辦者所要的目的。

這些「民間」公投的程序往往兒戲,幾張桌椅就稱為「票站」,網上問卷就稱為「選票」,令人啼笑皆非,更離譜的是,所謂「票站職員」在沒有法定權力下,竟會強行向參與者索取和檢視身份證,身份證號碼和年齡均被披露於陌生人前,尷尬非常;此外,主辦方又會向參與者提出問題,未知會否又涉侵犯私隱之嫌;而所謂「公投」又有電子投票部分,令人擔心主辦方在收集這些數據後的處理和儲存程序,個人資料將會被儲存多久?是否會被他人盜走?又是否會用作其他用途?日後參與者的電話號碼會否被收到不明來歷的宣傳和滋擾?這些可是涉敏感個人資料,若缺乏監管,難保障參與者,或涉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專員公署須主動跟進。

「公投」的方法和「點票」又欠缺透明度,所公布的「結果」既沒有權威性,更沒有認受性,並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究竟是有「一萬人」參與、「十萬人」參與,還是「一百萬人」參與,只是主辦方說了算,反正只是在後面多圈幾個零,「統計」又只是內部使用,而重複「投票」又是另一詭異之處,「參加人數」和「參加人次」又是另一學問;是否「學生」,何謂「學生」,自修生又是否「學生」?興趣班學員又是否「學生」?「待學」青年又是否「學生」?耐人尋味!是否非公務員也可參與「新公務員工會」的「公投」?合約員工、臨時員工是否「公務員」?退休公務員是否也可投票?是否來者不拒?境外人士又是否可以參加「35+公投」?非香港永久居民又是否可以參與?持護照到「票站」又是否可以額外參與一次「投票」?所以不排除所謂「公投」充滿水分。

政棍想借「公投」議題抹黑國家層次港區國家安全立法,無視國家《憲法》賦予全國人大對特定特區事務的立法權力;民間「公投」沒有法律基礎和依據,性質只猶如網上討論區的問卷調查,只是茶餘飯後的口水戰。戴耀廷、鄭家朗、顏武周之流無中生有,借政治化議題僭建「公投」,騎劫學生、公務員和市民的聲音,本身不是主流群組,更欠代表性,可見「公投」名不正、言不順,只是撒豆成兵的玩意。

文 :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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