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混淆數字貨幣和虛擬貨幣 文 : 朱家健

近日,有媒體大肆宣傳虛擬貨幣有關的新聞,包括創辦人因其持有的虛擬貨幣平台上市而暴富;虛擬貨幣「升值」;有外國連鎖集團竟然接納虛擬貨幣作交易;虛擬貸款營運商在市區開設舖位和服務機器等,對筆者而言,這些都只是門面功夫,這都是幕後營運商的公關騷,企圖把虛擬貨幣「植入」日常生活,把虛擬貨幣強行「合理化」、「合法化」、普及化,讓大眾產生錯覺誤以為虛擬貨幣真的是另類貨幣,引君入甕,米已成炊,屆時是時候收割韭菜,金蟬脫殼,讓市民賠上畢生積蓄,蒙上巨額損失。

剛舉辦並圓滿結束的博鰲論壇2021年會會上,多位重量級嘉賓在「數字支付與數字貨幣」分論壇上,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李波也在分論壇上提到,數字人民幣將在更多的城市進行試點,早前,深圳市已試行數字人民幣的試用,另有城市嘗試探討以數字人民幣向公務員支薪,這些都是開創先河的嘗試。

正如權威都形容「數字人民幣本質上是由央行發行的法定貨幣,由國家信用背書,第三方平台只是支付渠道,提供商業信譽保證。」可見,數字貨幣將是繼硬幣和紙幣外,法定貨幣的另一種進化模式。

隨着我們除了將見證數字人民幣的誕生,近日歐洲央行行長Christine Lagarde在峰會發表演講時表示,希望能在五年內推出數字歐元。

無論是數字人民幣抑或是數字歐元,都是真金白銀的法定貨幣,具儲備、交易、兌換等貨幣功能,每一個法定貨幣,就是由發行貨幣的央行在背後背書,承諾以等值的白銀、黃金或其他貨幣作兌換,貨幣才有票面價值,不會貶值。

相反,虛擬貨幣(或營運商美化稱為「加密貨幣」)本身並不具備法定貨幣的功能,不能用作儲備、交易和兌換,沒有認受性;虛擬貨幣本身更不是貨幣,只是一組沒有意義的數字,沒有幣值,也沒有貨幣的稀有性、流通性、普及性。其實,虛擬貨幣的誕生更是荒誕,只是毒犯、黑市軍火商、人販、走私販子、黑市商人把贓款和黑金用作交流的媒介,借以掩人耳目,是不能見光勾當的工具。

虛擬貨幣營運商更無本生利,希望吸引買家繳付真實的法定貨幣現鈔,去購買所謂虛擬貨幣,空手套白狼,進行層壓式銷售的把戲,總會有「爆煲」的一天,騙徒去如黃鶴,屆時投機者只會血本無歸。

市民需要明辨真假,不要輕易相信陌生人建議購入虛擬貨幣的虛情假意,別誤墮老千騙局的圈套。我們更不要把數字貨幣和虛擬貨幣混為一談,數字貨幣是真正的法定貨幣,有幣值有市場;虛擬貨幣與廢紙無異,根本不值一文,市民不要被虛擬貨幣的人造交易、虛擬定價和市場消息炒作誤導而心動,否則積蓄和資金將淪為虛擬貨幣老千的點心。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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