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有人工智能法官 文 : 朱家健

科技發達,電腦有邏輯,有定律,並已進展到人工智能,會盤算、會學習,會分析,已可以取代很多人類的工作,早前有報道指東歐小國愛沙利亞計劃使用人正智能審理小型訴訟案件,既將可以做到有法律根據、有可預見性,也不會因「法官」本身的政治偏向或徇私而作出不公平的判決,至少判決將不會有爭議性,因為人工智能在推敲作判斷時,已考慮不同方案,以達至一個沒有人性化的判決。

所謂人工智能法官,大概是把現有的案例發展、法例、懲處、保釋條件、上訴理據等數據輸入一個中央電腦運算器,例如,犯下刑事搶劫罪,法律的法定懲罰、歷年判罪的刑期,甚至乎受害對象的性別、年齡、被告是否對受害對象加以暴力及被告求情理由等都被輸入這本超級電腦儲存和運算,即這本超級電腦便是一個電子案例圖書館、搜索引擎、法律教授於一身的工具,像法律學生使用的升級版法律工具搜索引擎,令法律的應用更一目了然。

不是有人曾說法官是智者嗎?更為何倡議引入人工智能法官?但畢竟法官也不是萬能,也有犯錯的機會和紀錄,而且法官也是普通人,是存在人性化判斷,也是具其個人立場和政治偏向,或在審訊某些案件時,與大眾期望有落差,偏離案件的可預期性。簡單而言,以香港近日的案件作例子,類同的案件,應有類同的處理模式,而不是保釋條件天與地,甚至離譜地撤銷多名被告的宵禁令,也難怪坊間對法官的做法議論紛紛。

人工智能法官的另一好處,是不會有千絲萬縷的裙帶關係,不用看任何人的臉色,沒有政治有色眼鏡,不會因為被告的身份而網開一面,判案會一視同仁,而且,更不會在未審訊時質疑控方的資料準備;因為,法官的角色,只是應按法律判案,而不是扭曲法律並加以不合適的個人見解,不會擺官威,更需要安分守己,不應把傾斜的政治立場帶進案件,作出具偏頗爭議的判決;人工智能法官更不會簽署政治聲明或政治動員等與法官身份不符的愚蠢行為。

當然,人工智能法官或有別於機械人法官,不會觀察證人和被告的眉頭眼額和聲線變化。其實,判案只是一份職業,不可神化,若不合適,也是可以被取替的。人工智能法官既不用休假,而且不會白白支薪,更不會亂發脾氣。雖然只是一架冰冷冷的超級電腦,但人工智能法官在審訊案件時將公正不阿,秉持公義。人工智能法官沒有保護傘,也不會裝作人上人,只會有碗說碗,有碟說碟,沒有先入為主的政治主觀,也不用為延續特權而曲解法律,至少,人工智能法官沒有朋友,沒有敵人,不會實踐非我即敵的「人治」,或許,敵人只有電腦病毒和沒有電源。人或東西若不欲被取替,需要證明其存在價值,而不是反其道而行。

文 :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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