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振民營企業發展信心 文:藍國慶

3月6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6日下午看望了參加全國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的民建、工商聯界委員,並參加聯組會,聽取意見和建議。他強調,黨中央始終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三個沒有變」,始終把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當作自己人。要引導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正確理解黨中央方針政策,增強信心、輕裝上陣、大膽發展,實現民營經濟健康發展、高質量發展。

民營經濟是我們黨長期執政、團結帶領全國人民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力量。40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經濟奇跡已經證明民企在國民經濟中有著不可估量的貢獻。據不完全統計,民企對稅收的貢獻率是50%,民企對GDP的貢獻率是60%,民企對就業的貢獻率是80%以上。近年來,民營企業家的預期和創業積極性有所下降,拖了國民經濟持續發展的後腿,主要體現在投資不足上。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2015年民企投資開始滑入個位數增長,為8.6%,2016年為2%增長,2020年和2021年兩年年平均增長不到4%,2022年1-10月份民間投資增長1.6%。投資減少,則稅收減少,GDP增速下降,就業下降,從而收入下降,引起整個居民消費水準的下降。因此,民企投資不足的問題,已不是僅僅是涉及民企能否生存,企業家賺多少錢的局部問題,而是直接影響了全國稅收、就業、居民消費等,是影響國民經濟能否穩定的全域性問題,是個大問題。

民企發展問題已經引起國家領導層極大關注。習近平主席強調,要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破除制約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制度障礙,依法維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從制度和法律上把對國企民企平等對待的要求落實下來,鼓勵和支援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發展壯大,提振市場預期和信心。信心重建需要一個過程,需要合法權益保護、制度保障以及監管等方面共同作用才能奏效。

第一,真正保護好民企的合法權益。怎麼取信於民企?需要中央出面,花一定的時間,組織國務院各部委、各省市自治區的各級政府,認真對照中央「兩個毫不動搖」、「自己人」的原則和標準,對已制定涉及民營企業的各類規定、政策進行一次徹底的自查。擺問題、查錯誤,糾正冤假錯案,並予以公佈。有一糾一,有二糾二,及時糾正,從法律層面,保護好民企的合法權益,讓不同的企業主體能夠真正開展公開、公正的平等競爭。

第二,完善制度,保障民企發展環境。有了法律層面的保護,還要有執行層面的制度保障。需要完善相關制度,破除制約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制度障礙,在各種市場進入、融資待遇、工業標準、市場監管等方面有「自己人」同樣的「禮遇」,使民企在有制度保障的環境中健康發展和安心運營。

第三,監管要跟上。前幾年,一部分民企「棄實體、玩金融」,出現資本「無序擴張」等問題,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市場發展過程中缺乏明確可執行的法律法規約束,出現了監管真空,監管者竟成了「市場的尾巴」,最後釀成了惡果,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因此,需要及時完善和制定各類監管制度,設置監管「紅綠燈」,實行監管「負面清單」。

文:藍國慶

陜西省政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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