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黃台仰的「破窗效應」 文 : 文兆基

(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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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民主派將於6月9日,再次發起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遊行,但是根據Now新聞台日前的報道,指民主派近日留意到,最近開始有人醞釀更激烈的抗爭,稱預備口罩及武器等,不甘於傳統的「和理非」遊行,計劃在終點附近起衝突,以令反對聲音更有影響力。為免遊行被騎劫,有人向傳媒表示,必要時宣布集會結束,與激進行為劃清界線。

與此同時,網上也有類似的消息流出,矛頭直指本土派組織「學生動源」,指他們計劃再次佔據夏慤道,繼而「鼓動輿論,再爭取潛逃外國取得政治庇護」。面對這些指控,「學生動源」鍾翰林在網媒發表聲明,表明「無意於六月九日發起高風險抗爭」。香港警方則表示,他們會密切注視這些激進組織,防範有人策動過激行動。

究竟「學生動源」今次是被人造謠冤枉,還是陰謀被人踢爆,作為普通市民,真相我們無法得知。然而,這單消息已經足以證明,2016年旺角暴動主犯黃台仰棄保潛逃之後,獲得德國的政治庇護,已經產生「破窗效應」(Broken windows effect),有機會使到反對派變得更加激進,對於香港社會的繁榮安定,亦帶來了不穩定的因素。

所謂「破窗效應」是犯罪學的一門理論,由詹姆士·威爾遜(James Q. Wilson)及喬治·凱林(George L. Kelling)提出,他們以一棟建築的窗戶被打破為例,假如事後沒人報警,破窗又沒修好,將有可能引來更多人破壞建築上的其他窗戶,甚至會人闖進建築之內。假若發現沒人居住,房子便有可能被人霸佔,或者遭到縱火。兩名學者以此為例,指出環境中的不良現象若是放任不管,便會誘使人們仿效,甚至變本加厲。
箇中原理其實非常簡單,一個社會不是有了法律和刑罰,其秩序能夠維持。只有治安單位嚴正執法,法律和刑罰才能產生阻嚇作用,使不法分子不敢輕舉妄動。假若執法一方姑息縱容,法律的阻嚇作用便會失效,不法分子便會有恃無恐,社會的秩序便會因此而崩盤。與此同時,即使執法一方已嚴加監管,但是犯人獲得包庇,並能因此而逍遙法外的話,也會成了其他人以身犯禁的誘因。

黃台仰獲得德國庇護,便是屬於這一種情況。本來,2016年旺角暴動爆發之後,警方依法逮捕黃台仰等人,法院依法懲處主犯之一的梁天琦,已能產生一定的阻嚇作用,反對派當中的激進分子,也因此而不敢貿然行動。然而,德國給予黃台仰所謂的「政治庇護」,加上境外勢力為了扳倒《逃犯條例》的修訂,把黃台仰當日被捕,包裝成所謂的「政治逼害」,激進行動自此之後,便變成了某些人的「上位」契機。

由此可見,利用所謂的政治庇護,引誘反對派激進化,藉此破壞香港的社會秩序,才是外國勢力包庇和吹捧黃台仰的真正動機。當然,黃台仰當日能夠棄保潛逃,我們的司法機關,也應負上不可推卸的責任。一個策劃暴動的疑犯,法院憑甚麼容許對方保釋之餘,還要批出離境許可的呢?筆者希望,我們那班尊貴的法官,能從此事中汲取教訓,明白「千里之堤,毀於蟻穴」的道理。

文 : 文兆基

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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