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栽培香港年青法律才俊 有助提升香港法律樞紐地位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昨舉辦香港特區青年人才赴國際法律組織任職發布儀式,宣布共五名香港青年律師,包括政府律師和私人執業律師,陸續赴相關國際法律組織任職,並支持律政司繼續相關工作,鼓勵更多本地青年法律人才把握寶貴機遇。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特派員劉光源表示:「推送特區青年人才赴國際法律組織任職,體現了中央政府對特區青年的關心厚愛,是國家外交為香港青年辦的一件好事、實事,也彰顯了『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

特首林鄭月娥說,香港要把握《十四五規劃綱要》、「一帶一路」建設和粵港澳大灣區的機遇,需要大量人才,包括專業國際法律人才,安排香港青年借調到國際法律組織任職,將讓參與者豐富對國際法律事務、全球治理規則的專業知識和視野,他們回來後,有助鞏固和提升香港法律樞紐的地位。

對香港年青律師而言,這的確是難得的機會,衷心希望這五名年輕法律才俊,學成歸來後,可以回饋社會,在香港未來爭取成為國際仲裁中心,和中港两地法律調解中心,發揮積極作用。正如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所說,讓香地青年法律人才走上國際舞台,期望青年法律人才把握寶貴機會,累積多方面經驗,將來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作出貢獻。

這件好事是由外交部促成,說明國家寬容大度,重視人才,視野廣濶。其實,只要有真材實學,肯勤奮拼搏,不論年青人是從事那一個行業,「立足香港,胸懷祖國,放眼世界」,上進和發展機會多的事,港人創辦「順豐」速運就是一個好例子。

不過,筆者亦建議建制派有力人士,向中央反應,應放寬和鼓勵國內研習或從事法律行業青年才俊,來港交流研習,畢竟兩地實施不同語文和法律體系。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梁頌恆及游蕙禎被撤銷議員資格上訴案中,提出了普通法系和大陸法系兩者不甚了解對方的情况。的確,兩個法系存在着很多分別,以解釋法律為例,在普通法裏,解釋法律的權力只限於法庭,但在大陸法系,法庭執行審判的權力,但解釋的權力不止放在法庭之內。所以,國內法律人才能多來港觀摩學習,不僅對香港是好事,對國家亦是件好事。

中國正走向開明之路,要國際接納和瞭解中國,以及中國如何向國際交代中國特式社會主義模式,尤其在法律層面上是「重中之重」,中國需要大量熟悉普通法和大陸法的法律人才,香港「一國兩制」可發揮獨特優勢,相信香港有財有勢有力之士,定可幫助國家早日實現這個理想。

文:謝悅漢

資深媒體人,經常有作品登在《亞洲週刋》及內地《今日頭條》網站,著作包括《水泥森林中吶喊》(天地圖書)及《香港仍有善心人》(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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