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種自由是人權 回鄉自由是不是人權? 文:吳桐山

去年年中,吳桐山曾經寫過多篇文章,說封關抗疫。封關抗疫,是破天荒的行為,簡直是太陽從西邊出來,歷史上罕見。哪裡可能用切斷人員流動來作為抗疫的手段呢?如果這樣的邏輯成立的話,那麼世界將永遠分割,因為病毒從未離開人類。哪怕沒有新冠病毒,也會有其他殺傷力更大的病毒,而且推陳出新。我一直很奇怪一件事,世人對於如此荒謬且不合邏輯的防疫手段,一直都沒有什麼大反應,反倒顯得甘之如飴。

去年年中我就已經斷言,封關容易開關難,因為這涉及政治問題。對於任何人而言,流動本來是一項基本人權,是不需要理由的。但一旦這項基本人權被剝奪之後,掌權者就會覺得:這不是必然的,而是恩賜,我要確保安全才給你流動的自由。但其實過去的人員流動同樣在傳染疾病,愛滋病也是通過關口進來的,從來不可能保證安全。

封關防疫是一項破天荒的行為,是完全不符合邏輯的,這與疫情、傳染病沒有絲毫關係,除非這是喪尸病毒,否則我看不到這樣做有任何合理性。這是我去年就說的話。

現在有疫苗了,香港從不強制接種,政府說要尊重大家的選擇自由,這是基本人權。奇怪了,難道接種的選擇自由是人權,回鄉看老婆、孩子就不是人權?孰大孰小啊?一國之內,難道我從這個地方去另一個地方的自由,就不是基本人權?哪怕是異國,我有護照、簽證,難道人員流動就不是基本人權?為什麼打疫苗的人權獲得充分尊重,通關的人權沒人理呢?很簡單,因為打疫苗是一個政府的事情,你知道罵誰。通關是兩個政府的事情,你罵也沒用。這就是封關容易開關難的根本道理。當年武漢封城,到解封之日,我記得很清楚,其實武漢根本沒有滿足所謂的14天、28天「清零」的條件,但是就可以解封了。為什麼?因為那是一個政府的事情,所以好辦。所以無論是香港、內地也好,中國、美國、歐盟、日本也好,開關是政治難題,而不是防疫難題。

新冠病毒走到這一步,變種病毒無症狀比例高,而且變種還不斷推陳出新,防疫也就只能控制在低發,「清零」已經是一個偽命題了。

如果說,大家有選擇不接種疫苗的自由,那麼我想問,如果我要去疫區,只要我簽字聲明:我明白我去的地方有傳染病疫情發生,願意承擔風險。那麼我是不是就可以去呢?我有承擔風險的自由嗎?如果你說:沒有。因為你染病了,可能會傳染給其他人,不是你一個人的事,而且你隨時入住公立醫院,還是公費治療。那麼我又要問:難道不接種疫苗的人就不會傳染其他人嗎?難道不接種疫苗的人,染病住院部不也是公費埋單嗎?

還是那個問題:為什麼接種疫苗的選擇自由是人權,回家看老婆的自由就不是人權呢?人權永遠是一個政治問題,人權有很多種,偏偏政客選擇宣揚某些人權,卻對另一些人權置之不理。只有你自己才知道——什麼才是對你有意義的人權?

文:吳桐山

學研社成員,時事評論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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