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修例有何用乎? 文 : 文兆基

9月4日,特首林鄭月娥發表電視講話,宣布特區政府將在立法會復會後,按照《議事規則》的規定,動議撤回《逃犯條例》的修訂工作。某程度而言,港府已算是再次作出讓步,接納了反對派「五大訴求」的其中一項。不諱言的說,對於港府的再一次讓步,實在讓人感到難以接受和理解。

單純從法理上而言,港府提出《逃犯條例》的修訂,本意是要堵塞現時的法律漏洞,部分市民擔心修例將會損害港人的人權及自由,只是源於他們不了解修例的實質內容。港府本來應該要做的事,是在修例正式通過之前,向公眾做好解釋的工作,駁斥反對派提出的錯誤觀點,藉此釋除市民的疑慮,而非暫緩修例。換句話說,港府在6月中旬突然宣布暫緩修例,本來便有問題。

說到這裡,有人或許會說,反對修例的民眾,已經不再是舉行和平示威,而是發動暴力衝擊。港府當然若不宣布暫緩修例,暴力衝擊便有可能進一步升級。然而,港府宣布暫緩修例,不是等於變相承認,他們當初提出修例,是有問題的嗎?另一方面,港府宣布暫緩修例,去到今天正式撤回修例,現存的法律漏洞又是否不用理會?港府又是否任由香港成為內地、澳門及澳門的逃犯天堂呢?這些問題,港府至今從沒對外作出解釋。

更重要的是,港府在暴力衝擊發生之後,宣布暫緩修例,等同向社會發出不良訊息:暴力可以使到政府低頭讓步。正因如此,政府當日宣布暫緩修例,暴力衝擊的浪潮不但沒有平息,反而使到反對派得寸進尺,提出所謂「五大訴求」,並且激發他們採取更激進的暴力手段,以求爭取港府作出更多的讓步。

在此情況之下,港府竟然再作讓步,接受反對派提出的部分訴求,實在讓人懷疑,港府有否從六月的讓步當中汲取教訓。現在港府再作讓步,難道不是等同繼續發出不良訊息,使激進示威者再一次肯定自己的暴力行動,能夠換取港府的妥協和讓步嗎?

因此,特首宣布正式撤回修例不久,主流反對派的頭面人物,都已表明拒絕收貨,而是企硬堅持「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由此可見,港府的一再讓步,只會使人覺得政府軟弱可欺,反而令到反對派更加得寸進尺。如此一來,讓步非但不能使到亂局平息,還有可能使到反對派的行動變得更加暴力,使到亂局更難收拾矣!

文 : 文兆基

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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