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家傑歪曲夏寶龍講話誤導市民 文:文武

全國政協副主席、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就「愛國者治港」發表講話,香港的反對派隨即作出歪曲和誤導,其中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將中央完善香港選舉制度,說成是希望操控香港的選舉,包裝實質委任制度,最為荒謬。中央為香港制定和完善選舉制度,怎能說成是操控選舉?任何一個國家和地區,只要有選舉,就必須要有一套選舉制度,制定和完善選舉制度,就是要避免選舉受操控,保障選舉的公平、公正。

每一種選舉制度,對參選人資格都有一定的規定。香港現有的選舉制度中,對參選人也有所規定,比如要求立法會議員的參選人必須是年滿21歲的香港永久居民中的登記選民,如果參與地區直選,還要求必須是中國公民,以及沒有涉及喪失成為議員資格的問題等。而香港目前的選舉制度,存在一個比較嚴重的問題,就是無法避免讓破壞香港、危害國家安全的反中亂港分子,透過選舉進入香港的管治架構,對香港的政治安全、社會穩定,以及國家安全都已構成危害,因此有必要作出修正和完善。

許多國家對參選者的資格都有嚴格的限制,不會容許危害國家安全,損害國家利益的人參選。正如長期研究選舉政治的中山大學粵港澳發展研究中院副院長何俊志所說,從世界範圍看,不愛國者想進入體制內成為治國者,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即使當選,一旦被發現不愛國,也會被取消權力。絕大多數國家的選舉制度都設有候選人資格審查,並設定了一些基本原則碓保競選公職者愛國。

這次中央提出依法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確保「愛國者治港」,這是完善香港的政治體制的必要舉措,也符合世界各國的慣例。而梁家傑將其說成是以行政權力去決定誰可參選,這種說法十分荒謬,可笑。

梁家傑又稱,夏寶龍「愛國者治港」說法所反映的,已不是「政改五步曲」由下而上的想像,而是由上而下,希望香港建立可被操控的選舉,包裝實質委任制度。他認為,夏寶龍現時說法與《基本法》第45及68條,給予香港人有關落實普選的承諾南轅北轍、大相逕庭。
梁家傑的這一話法同樣十分荒謬,從國家的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設立,以及香港特區的各項制度的設立,都是中央事權。憲法第31條寫明,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1990年,全國人大頒布香港基本法,就是以基本法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各項制度。基本法對香港的各項選舉制度也有明確的規定,其中包括第45條和第68條,以及附件一和附件二的規定。

依據附件一的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這兩條的解釋,香港特區如欲啟動修改附件一、附件二內所規定的選舉程序,必須經過「五步曲」的程序。但這並不否定中央有權直接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也就是說,依據憲法和基本法,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既可以由特區依「五步曲」啟動,也可以由中央依據憲法和基本法的規定啟動。

而且,必須指出的是,即使是依從「五步曲」啟動修改程序,中央同樣有至關重要的決定權,包括決定是否修改,以及怎樣修改,香港特區並沒有自行改變香港選舉制度的權力。因此,香港選舉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從來都是中央事權,並不存在梁家傑所說的所謂「自下而上」的想像。

而且,中央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具體的方案尚未出台,梁家傑又從何判斷將與基本法45條和68條大相逕庭?事實上,完善選舉制度,確保選出來的都是「愛國者」,對於香港日後發展民主政制,推動循序漸進地落實普選,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香港回歸23年來的許多事實也已證明,梁家傑及公民黨過去一再曲解基本法,誤導市民,才是阻礙香港落實45條和68條「雙普選」的最大障礙。

文:文武

資深傳媒人,曾任企業傳訊高層及在多間報館擔任要職。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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