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良知的記者

人有沒有良知?説起來簡單,討論起來複雜。神學家說是愛,思想哲學家直接去講也是愛。儒家的解釋比較容易理解,就是「不忍人之心」。不忍人之心即作為一個人不會忍心見到人受到傷害。我從心底裏認同,在過去多年的警務工作中,見過不知多少生離死別,意外死亡受傷,老弱無依,自殺殺人,都使人心痛無奈。每一次處理企圖自殺案時,救不到心傷難耐,救得到喜悲交集,感嘆世事無常。每一宗死人案,無論有無可疑都深刻入心,入情難堪。這就是不忍人之心。相信每一位當警察的人,都由這一種感覺凝聚成正義感去驅使他們見義勇為,救死扶傷,視之為做人的責任。

一宗非法集結的案件,在人群內穿着黃背心人士,「佢哋企喺度阻住受害人離開」,這些黃背心人為什麽要「阻住」因為政見不同而被暴徒追打的受害人?這些黃背心人意圖和企圖做什麽,可以令他們見死不救?是為了用相機拍攝當時情況?這就是理由可以見死不救?記得有司法人士指出在場圍觀殘害打人的圍觀者也可能一樣犯法。怪不得區域法院法官指這些黃背心人都構成暴動一部分,理由淺白易明,如果沒有這些黃背心人阻礙受害人離開,事件也會結束,受害人也不用再受到攻擊。由此推論黃背心人就是直接參與了暴行。不只是因為影相而間接令受害人受襲擊,而是製造機會使受害人被襲擊讓他們拍照。無論背後有什麽理由,這是無人性的可恥行為。

區域法院法官對這種泯滅人性行為的斥責,香港記者協會竟然還去發出聲明表示極度失望。原來記者可以見死不救,對受襲人士冷眼旁觀,這就叫做天職,就是専業?阻礙受害人離開現場,製造拍攝新聞環境,這又與妨礙司法公正又有何分別?人們都尊重冒險留在示威現場採訪,目的只為將真相公諸於世的專業記者,但絕非製造混亂,做新聞的見死不救沒有良知的記者。區域法院法官的批評絕非無理,而是義正詞嚴直斥其非,可以作為記者道義上的參照。記協的聲明,並不會使人對記者更加尊重,反而突出了記協的歪亂事理,不義不仁,讓人感覺到原來記者都是沒有良知,實在令香港市民極度失望。

文 : 陳祖光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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