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七大豬邏輯 文:寒柏

暴動持續了將近六個月,不斷的「打」、「砸」、「燒」,還越演越烈,人命傷亡及大量建築物與道路設施被破壞,學校被迫停課,市民亦無法如常上班。以上種種情況,雖然是大問題,但最較人擔心的是,仍有很多市民支持暴徒,並認同他們的諸般惡行。這座城市的「軟件」已完全「壞掉」,難以修復。

先撇開意識形態與假新聞的問題不說,港人在這幾個月之內,共同發明了以上的「豬邏輯」。儘管你嘗試向大眾解釋真相,他們都會以這些「豬邏輯」回應,然後最基本的常識都拋掉,從此什麼說話都聽不進耳朵了;實教人難以明白,為何一座國際金融城市裡的市民,智商居然會如此低下。七大「豬邏輯」詳述如下:

一、被迫論

由6月9日的大遊行至今,我們已不知一次聽過這個歪論。暴徒和支持者認為,港人早已試過「和平訴求」,但政府對「五大訴求」沒有任何「回應」。因此大家「別無選擇」,唯有「訴諸暴力」。

事實並非如此。政府早已多次「回應」,並解答市民的質詢。「五大訴求」當中的「撤回修例」,政府甚至乎早已「答應」了。其餘的四個「訴求」,政府則表明無法「答應」,並曾不只一次的向大眾解釋清楚原因。簡單來說,政府不是「沒有回應」,而是「不能答應」而已。暴徒提出的根本不是「訴求」,「缺一不可」的本質,就是「要脅」的意思。

換句話來說,暴徒的意思就是,政府「不答應」,他們便「訴諸暴力」。這是什麼人會說的話呢?就只有「強盜」或「強姦犯」會認同這種思維。

譬如,某青年追求一名美女,但美女沒有「答應」。青年把心一橫的用強。這是什麼?這就是「強姦」。但此刻青年辯解,他明明已請美女吃飯、看戲,還曾送花和送禮物,更已表白了,但對方偏偏「不答應」。美女沒有「回應自己的「訴求」,他便唯有用暴力了。

「被迫論」的背後,就是這種「強盜」或「強姦犯」思維;明明是唯力是視的暴徒,不肯講道理,純以暴力逼迫港府,大肆縱火,四處破壞,草菅人命,行奸用惡的近六個月,卻裝成是「受害者」,還說自己是被迫的!

二、小明、小強論

這一個歪論,在辯論時被引用的次數有可能最多。何謂「小明、小強論」呢?首先,我們指責「小強」殺人,是一個「人渣」。撐暴徒的港人就會反問:「『小明』也有殺人呀,為何你不先指責『小明』是『人渣』?你這個『人渣』!」結果,明明我們沒有殺人,只是指責「小強」殺人而已,卻反而成為「人渣」。「小強」卻似乎完全沒有罪。

大家也心裡明白,「小明」並沒有殺人,一直殺人的都是「小強」。但退一萬步來說,就算「小明」曾殺人而我們沒有指出,難道我們就不能指責「小強殺人?「小明」和「小強」,從來都是兩件獨立的案件!

很明顯,「小明」就是警察,「小強」便是暴徒了。隨便舉一個例子,當警察截查一個帶有十枝「雷射槍」在身的青年時,大眾又起哄。但說到底,該青年不見得是天文愛好者,就算真的打算用「雷射槍」來「觀星」,也用不着十枝。在新聞報道裡,我們早已看到很多暴徒以「雷射槍」騷擾警方,甚至乎有警員因此被灼傷。如今,難道警員連截查那青年,問個清楚明白也不能?

當大家詞窮理屈的時候,又會反問:「你何必過問那十枝『觀星筆』?為何721你不追究?警方勾結『白衣人』你不說?」難道在港人心裡,這一場持續近六個月的暴動,都是「白衣人」一手造成的?先不論警方其實已拘捕那數十所謂的「白衣人」,我們現在是談那青年身上的十枝「雷射槍」呀!我反來覆去的就是問,難道警方連調查的資格也沒有嗎?何必又牽止到什麼721?

同理,近日有老人家因政見不同而被當眾縱火燒傷至危殆,有不只一名「人渣時評員」戲說是「特技人」,即被醫管局駁斥。由於那老人被燒至危殆是不爭的事實,「人渣時評人」只能收回相關評論,隨即有很多人前來「護駕」。他們有什麼論點?又是這一招「小明、小強論」。他們經常說:「那老人被火燒又怎麼樣?721、831你們不罵?這麼多學生無辜地死了,你們不罵?」

首先,學生被殺是假新聞,所謂的「死者」連名及住址都沒有。更從沒有見過他們的父母家人,豈能把這些別有用心的謠言當真?其次,我們現在討論那老人被人活活燒傷的兇殘案件,又與721、831事件有什麼關連?

這「小明、小強」論經常在辯論的時候出現,簡單來說,就是「顧左右而言他」。就算你証明了警方有做得不好的地方,也不能証明暴徒無罪。這是很簡單的原則而已。

有趣的是,筆者身邊有一些律師和大狀朋友,都是以這種方式辯論!難道就算警方有錯,你就贊成縱火燒老人家?難道你認為襲警、打人、縱火和刑毀都沒有問題?

三、陰謀論

一直以來,港媒都炒作很多「陰謀論」。暴動近六個月以來,「陰謀論」更成為了所有暴徒的「遮醜布」。但凡暴徒有洋相出現,大家都會說,所有事情,都是警察的「陰謀」。警方拘捕及驅散,固然是不對,但警方不作為,或無力駕馭時,暴徒多番打、砸、燒,又會被形容為警方的「詭計」。

起初傳得最激烈的,就是七月一日暴徒攻入立法會大肆破壞的一幕。當時,普遍市民仍未習慣這觸目驚心的場面,暴徒攻入立法會,把很多設施都打碎了。港媒居然歸究警方把防線撤後,斥責這是警隊的「陰謀論」云云。他們認為,警方不作為,使暴徒大肆破壞立法會,從而引起市民的反感。

實情是,警方動員不足,立法會地方狹小,容易有意外發生,權衡輕重之下只能後撤。說穿了,立法會是政府地方,假日上鎖關門,平日都不會有警方駐守,所有奉公守法的市民都不會闖進去的。那麼?為何暴徒硬闖進立去會大樓呢?難道警方用槍指嚇暴徒,迫他們闖進大樓內?莫非是警方迫暴徒大肆破壞?這全是暴徒的一意孤行,闖出了大禍,使大家不高興了,又反過來推卸責任給警方?他們明明可以選擇不當暴徒呀!什麼壞事都說成是警方的錯?

輕信「陰謀論」的最大問題,就是會是非不分。如果警方有問題,就是警隊的錯;如果是暴徒的惡行,卻又是因為警方的「陰謀」,並說成是警方的錯。這根本是先有結論,只顧立場而不理實情。我們還有什麼好討論呢?

四、賊贓論

這「賊贓論」是「陰謀論」的變奏版。原理更簡單,就是暴徒的「打」、「砸」、「燒」不只是警方的陰謀,甚至乎是警方派「臥底」做的,目的是要「賊贓嫁禍」給暴徒。暴徒在網上發放假消息,往往配了一張圖片,只說片面之詞,便「看圖作文」的把所有惡行都推卸給警方。

可是,這種「賊贓論」站得住腳嗎?無數做假的謠言及相片,警方已逐一回應及駁斥。例如,有暴徒擲「氣油彈」,他一身黑衣裝備,腰間縣着一把「氣槍」,暴徒的文宣裡,說這是「警察臥底」。亦有人說,看到打爛地鐵站的人「牛高馬大」,不似是「學生」,而是「警察」假扮的。

想深一層,就算警察要做臥底,目的只是接近暴徒而把之拘捕,本身亦不可能犯法。而且,警方亦沒有任何動機去搞破壞。最重要是,單是一枝氣槍,款式與警員的配槍完全不同,那人又怎會是警員呢?警員要是喬裝成暴徒,又怎可能大搖動大擺的戴着佩槍?難道還會掛上警員證嗎?另外,身高肩闊的就是警員?坊間報道不是曾譏笑過一些警員不夠高嗎?現在經濟發達,營養充足,「牛高馬大」的年青人着實不少,誰說「大學生」不高呢?而且,暴徒來自三山五嶽,什麼人也有,當中更有不少明顯懂得武術及格鬥,我們豈能只以身型和身高,便一口咬定他是警察呢?

有趣的是,大家硬要說「打」、「砸」、「燒」的暴徒是警察假扮,但另一方面,「五大訴求」當中,又要港府特赦暴徒。既然暴徒都是警察扮的,大家為何要維護他們?

五、TG論

一直以來,港人及傳媒投訴得最多的,就是警方施放「催淚彈」;傳媒不停以「催淚彈」來大造文章,煽動群眾不滿。

五年前「佔中」之初期,警方施放「催淚彈」,全港市民感到譁然,不問情由的指責警方。由於香港素來治安良好,犯罪率偏低,近二十多年的大型示威活動都十分和平,市民着實看不慣警方施放「催淚彈」的場面。為什麼警方忽然用上「催淚彈」呢?全因示威者有暴力行為,衝擊警方。市民非法集結,聚眾鬧事,警方多次警告無效,逼不得已,才會施放「催淚彈」驅散。但傳媒把鏡頭對準警方,擴大了「催淚彈」的影響,才會使市民動怒。

傳媒為了抹黑警方,曾曲解相關國際研究報告,指「催淚彈」為「化學武器」,戰爭時不得使用。實情是,「催淚彈」在戰場上沒有實效而建議停用,並不代表警察在市區維持治安及管制人群時不能用。世界各地的警察都一直都在用。又有人指「催淚彈」為大陸製,或是過期,釋放有毒氣體。實況是,暴徒大規模的縱火,近日把油尖旺的主要幹道和街舖都燒了,才會釋放出有害的氣體。

TG論的玩法,就是凡事皆指責警方無故施放「催淚彈」,市民對「催淚彈」的印象不佳,便會給傳媒轉移視線,並反過來怪責警方。例如,警方為何要在民居或住宅區裡施放「催淚彈」呢?連住宅內的無辜市民也因而不適,還波及了附近的老人院。可是,正如警方所言,施放「催淚彈」的地方,並不是由警方單方面決定的,暴徒竄入住宅區搗亂,警方就唯有在該區執行任務了。暴徒如果顧及老人家的安危,又為何偏偏要到老人院附近生事?

有人認為,警方不來,暴徒便不會生事了。以此推論,還有人反過來叫警員克制。可是,警員不來,則會被人指責是擺「空城計」,或與黑幫合作。重點是,警員不來,暴徒聚眾鬧事,便會肆無忌的打人縱火。近日,有多少不同政見的人被暴徒圍毆?還有老人家被暴徒擲中磚頭而慘死。亦有人在馬鞍山市內被暴徒當眾縱火燒傷至危殆。

值得一提的是,暴徒燒店舖,曾影響店舖上的民居,住宅內的老人家及小孩因吸入濃煙而感到不適送院,整棟大廈的人也因地舖火勢太大而要疏散。大家易地而處的想想,你如果反對警方在你家附近施放「催淚彈」,你是否支持暴徒在你家門前縱火?如果你認為「催淚彈」因波及無辜而要停用的話,警員用什麼工具才能驅散暴徒?莫非你贊同可直接開實彈槍?說穿了,沒有暴徒鬧事,警方又怎會施放「催淚彈」?

近日,油尖旺一帶的大街被大肆破壞,中大及理大校園被嚴重燒毀,居然有市民認為,這不是暴徒的「氣油彈」造成,反而是警方施放「催淚彈」所致。由此可見,傳媒藉TG論抹黑警方,使港人仇恨攻心,已變得毫無理性及常識可言。

六、FC論

所謂FC論 (Fact Check),就是反對派媒體會藉FC為名,把讀者的焦點模糊過去。傳媒提供的資料細節,或許是真的,但客觀效果卻使人過份留意細節而忽略了事實之本質。有時候,所謂的FC,甚至乎是把虛假的資料夾雜其中,真假難分;其目的自然是誤導觀眾,為「暴徒」的惡行「洗白」,或繼續抹黑警隊。

例如,近日暴動全面升級,逼使全港學校停課,小市民因交通嚴重堵塞而無法如常上班和下班,很多私人機構都被迫「半停」。有報道指某社福機構因交通不便而延遲了「送飯」服務,使獨居老人捱餓。反對派媒體即時稱做了所謂的FC,引用某社工的講話,指出社福機構大都在區內有安排,一直以來的運作都不會因跨區交通問題而影響對獨居老人的服務云云。這一張「洗白貼」即時被多人傳閱,大家都認為獨居老人捱餓是「假新聞」。

這所謂的FC可靠嗎?或許該社工說出「福利機構運作」都是「部份的事實」,但你肯定全港的社福機構都是這樣運作?無一例外?全港所有獨居老人都不受影響?你真的這麼肯定?想深一層,暴徒作惡,主要道路被毀,鐵路不通,全港幾近「停擺」。一般市民連上班都成問題,但獨居老人、孕婦、小孩、傷殘人士和病人,反而完全不受影響?

其實,「福利機構運作」並非關鍵所在,窮其枝葉殊無半分意義;重點是全港道路癱瘓,交通大擠塞,肯定會影響老弱傷殘。暴徒發動「三罷」之目的,就是「癱瘓」社會而逼迫政府,又怎可能對獨居老人毫無影響?

被傳媒引導的Fact Check,使讀者忘掉問題之由來、根源及本質。觀眾希望求真,卻越看越胡塗,最終「見樹忘林」,被反對派媒體牽着鼻子走,連常識都拋掉。

七、偉大目標論

暴徒經常說:「我為你擋指彈,你願意為我們罷工嗎?」其實,至少筆者本人,從沒有要求暴徒為我「擋子彈」。暴徒犯法被拘捕,與我等良好市民何干?反而,暴徒以「攬炒」為手段,把遊客、留學生趕走,影響全港市民日常生活,嚴重打擊了香港經濟,全港市民要「陪葬」。難道我們還要向暴徒道謝?

暴徒這種肆無忌憚的「打」、「砸」、「燒」,還要你反過來多謝他們,就是認為他們的目標十分純正及偉大,本質是為了全港市民的福祉,所以用上一些手段亦無可厚非。

其一、暴徒的目標是什麼呢?大家本來就是要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但逃犯條例已經撤回了。「五大訴求」的主要「訴求」已達成,其餘的事情政府也已逐一回應,解釋為何無法答允,為何暴徒仍要繼續搗亂?其實,如果我們隨便走去訪問一個暴徒,他們還能清楚的告訴大家「五大訴求」是什麼嗎?能逐一指出當中的細節及理念嗎?恐怕很多人也未必可以。為何暴徒仍要大肆破壞?說穿了,他們就是為了「破壞」而「破壞」,並無理念可言。背後的「大台」之最終目的,亦只是奪取特區政府的管治權,目標絕不偉大。

其二、那管目標有多遠大,亦不代表手段可以亂來。就算追求理想,就可以「打」、「砸」、「燒」嗎?就可以圍毆無辜市民嗎?就可以襲警嗎?就可以放火燒人?就可以掟磚殺人?就可以造謠生事?就可以惡意中傷抹黑?就可以煽動仇恨?犯法就是犯法,暴動就是暴動,不可能因為目標純正,就會使行為變得合理。反而手段卑鄙,更會使人質疑相關之目標是否正確。無論暴徒所講之目標及理念有多動聽,都不可能是犯法和犯罪之理由!

總結:

總的來說,暴動近六個月以來,港人共同發明了這七大「豬邏輯」。暴徒不斷的「打」、「砸」、「燒」,當然破壞了整座城市,但反對派不停散播的假新聞及「豬邏輯」,還受到很多港人 (包括絕大部份的高學歷及專業人士) 的認同及支持,才是問題的核心所在。為何一座「國際城市」的居民,智力會如此低下?

近日,筆者與一些身處國內及美加的朋友見面,大家也不去爭論政見了,但都忍不住譏笑港人的問:「為何香港人會這麼蠢鈍?如此『豬邏輯』在香港也有市場,香港還會有前途嗎?」香港的經濟尚未破產,但港人的智商 (IQ) 已宣告破產。

文 : 寒柏

從事金融業,自由撰稿,醉心武俠小說創作;近期發表《汴京遊俠傳》、《獵頭交易》、《清明上河記》和《天人》等小說。著作還包括《金庸雅集:武學篇》和《金庸雅集:愛情、影視篇》等等。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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