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應按正常程序處理戴耀廷教職 文:孔永樂

陳健民(左起)、戴耀廷、朱耀明的子女都沒有參與佔中。
陳健民(左起)、戴耀廷、朱耀明的子女都沒有參與佔中。

​早前因犯「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等罪名而判囚十六個月的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上週獲上訴庭批准保釋。短時間內,全球四百多名的學者馬上發起聯署,要求香港大學校長要求保護戴耀廷在港大的職位。這種聯署不但對香港法庭的判決不尊重,更嚴重影響一間大學正常的人事安排。據傳媒引述,聯署涉及機密個人資料,香港大學不便透露。然而,聯署的公開要求卻對香港司法及大學管治都帶來重大的影響,香港大學應該選擇公開參與聯署的名單,讓學術界人士、商界及家長了解那四百多名來自世界各地及本地高等學府的教授參與聯署,讓不同人士判斷日後是否進行研究合作計劃、捐款或升學等事宜。

​第一,戴耀廷早前已被判囚十六個月,這是由香港法庭經過審訊的決定。罪名及判囚十六個月的結果都顯示這並不是輕微的罪行。誠然,戴氏判處時,大學理應立即停止他的教職。這並不涉及政治意識形態,任何人一旦入獄便會失去了日常工作的自由。法庭判決也是告誡犯罪者及其他公民別人,我們必須要奉公守法,要不然我們將會失去人生的基本自由。戴耀廷法律系出身,這基本道理更應清楚明白。當然,香港的政治環境複雜,戴耀廷因策劃「佔中」而入獄。至今仍有不少對政治立場非常堅強的人士認為「佔中」無錯,他們根本藐視法院的判決,本質上目無法紀。若然大學辭退戴耀廷,他們或會發動激烈的行為。回顧近數月香港的暴力行為,香港大學當時避免馬上革除戴耀廷職位也值得諒解。為了保護香港大學的校園安寧及聲譽,最理想的是戴耀廷自行辭職,避免香港大學進一步受「政治化」影響。可惜,至今戴耀廷卻沒有展現學者的風度,這才令香港大學陷入兩難的處境。
眾所周知,戴耀廷並不是企業總裁,而是香港大學的一名教職員。勞工法例清晰列明每年員工可享有多少天的假期及工作日數。如因入獄而連續數星期未能回到大學上班,戴耀廷應該早已未能符合勞工法例而要離職。香港大學繼續留任戴耀廷,對校內其他員工及學生也帶來負面的影響,這並不是世界各地的學者聯署便能補償。

​第二,戴耀廷觸犯的是「串謀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由於戴耀廷在校內也擔任講課職務,而且正正是法律課程。罪名及其學校職責便顯得極為敏感。現在,戴耀廷是否具備資格及合適身份教授「法律」? 進一步看,外界人士是否認為戴耀廷在課堂上更有更多機會煽惑他人犯罪? 嚴格而言,戴氏仍是香港大學的職員,任何世界各地的校長及學者都無權過問及干預。香港大學校長必須慎重考慮及處理。外間甚至校內學者聯署表達是一回事,但如要保留戴耀廷的職務,港大校長必須表明根據那一條的學校規條及理由道理,否則難以令外界釋疑,以及維護香港大學聲譽及法律學系課程應有的資格水平。

​最後,近數月的暴力示威清楚顯示香港的治安陷入動盪,社會嚴重分裂,大眾市民及旅客的人身安全及財產也受到威脅。各間大學因應社會局勢而取消迎新活動及校友日,各校院長忙與各向學生溝通,避免示威活動越來越激烈。在此情況下,戴耀廷又是社會極具爭議的人士卻獲准保釋。香港市民絕對有權知道上訴法官批准的理由及依據。不然,香港自此陷入長期動亂,有人會質疑司法系統不公,侮辱及襲擊警察後再挑戰香港的法官及律師等,香港的前景會更為悲觀。

文 : 孔永樂

城市智庫成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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