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嚴懲滋事學生有理有據  文:朱家健

(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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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香港理工大學對四名參與禁錮和辱罵副校長作出嚴厲處罰,其中一名原就讀護理系碩士生遭開除學籍及永不錄取,賠上學業和前途。事後,該等學生竟在校園集會,出席者也不乏與「獨派」來往甚密的人士。事緣學生在該大學的民主牆上張貼涉「港獨」的政治標語,再引發民主牆管理權的爭議,結果,引發了該次不愉快事件。該次「禁錮」事件的錄像和相片亦在媒體瘋傳,看過的人都會斥責肇事學生行為不檢,大放厥辭,有人形容他們的行為像黑幫搜刮目標人物,過程更像「講數」,敗壞校譽和紀律。

理大是次對學生的懲罰,是對校內師生的一次交代,亦屬校政的自主。部分人批評處罰過於嚴苛,其實,以前的書塾或師徒制,若學生做出有辱師門的醜事,老師和師傅亦有理有據去決定學生的去留,面壁思過、「逐出師門」的例子更是屢見不鮮。既然不滿意學校的管治,勉強留在學校「磨爛蓆」也是沒有幸福的,「分手」是必然做法。

除了理大的「辱門」,過去港大亦曾發生禁錮、弄傷校委的鬧劇;中大曾發生辱罵內地學生的事件;浸大亦曾因「普通話考試」衍生另一禁錮教師案件,多所大學的畢業禮也曾出現有辱現屆或前屆行政長官的尷尬情況,這些事件均是不能接受的。大學本是傳業、授道、解惑的學術之地,要尊師重道,若培育出來的學生滿腹經綸,卻是數典忘宗之徒,則是浪費社會資源。縱使學生並不一定是德才兼備,但應該做到最基本的感恩。

事件也透視大學校園「政治化」,學生組織被壞份子騎劫,個別大學校園甚至已淪為了「港獨」的溫床,「獨派」公然在校園集會或透過舉辦活動向其他學生「洗腦」,這些情況均是在過去數年都曾發生的寫照,並不是危言聳聽。大學日後錄取學生的時候,可考慮邀請中學校長的推薦,或安排面試以考核學生的價值觀,尤其是部分提供專業訓練的學科,畢業後的工作對專業人士的操守有一定要求,正如沒有人期望一名護士會禁錮辱罵醫院院長,或一名中醫會敵視中國傳統文化,這些都值得社會反思。此外,大學宜提供強制德育課程,無論是副學位課程、本科、碩士甚至是博士課程,在學生畢業前須修畢若干學分,因為日後畢業生除了獲得一張畢業證書外,還頭頂畢業生的光環,榮譽和醜態均與大學共同分享或承擔。

大學應該是傳遞知識的人才孕育場,也應是年輕人學習涵養品德,準備投入職場的地方。理大是次的懲處恰當,撥亂反正,也為其他大學類似個案樹立一個小懲大戒的良好示範。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校有校規,有學生的權利,便應有學生的義務,違者將被懲處追究是常識。甚麼「違法達義」只是哄騙學生成為扯線公仔的把戲,違法後承擔法律制裁是理所當然。若涉事學生/前學生仍是冥頑不靈,對他人沒有最基本的尊重,將永遠是輸家。

文 :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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