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正及時!香港運輸署推「易通行」電子收費混亂 須檢討失誤 文:姚潔凝

香港運輸署於2023年1月6日已舉行記者會,向傳媒簡介「易通行」計劃。為配合推動「智慧出行」,政府收費隧道今年會陸續實施「易通行」不停車繳費服務,全面取代人手及自動收費亭,屆時駕駛人士可以使用繳費貼輕鬆繳交隧道費,無須於收費亭停車或排隊付款,省時方便。其實,電子道路收費系統在全世界多個國家和地方已順利實施,但在香港這個標榜公務員效率和表現均排名全球前列的地方,實施以來屢屢出問題,推出剛一個月,便在2月13日宣布要推遲實施。筆者感恩政府官員願意及時糾正行政混亂的問題,這個個案是很好的公共政策案例,以檢視香港的公務員系統在推行政策上有那些地方可以改善,從而引申至問責制度與執行方法如何優化,才能減少失誤。

與「易通行」相關的《道路交通(繳費貼)規例》(《規例》)於2021年8月已刊憲,同年11月1日生效,當時的運輸及房屋局指規例旨在為政府收費隧道推行不停車繳費系統,因而為發出及規管繳費貼提供相關的法律依據。不過,《規例》中並未有列明汽車負責人或駕駛者在車輛上須附有繳費貼的生效日期,生效日期要「留白」的原因,是先讓法例在立法會通過後,運輸署才隨即在行政上部署政策的執行細節,待一切準備就緒,運輸署署長才以憲報公告實施日期,這個「留白」安排合理,但卻對經驗不足施政思路不夠清晰官員造成危機。法例無強制生效日期,運輸署行政上無鼓勵車主申領,無「易通行」車輛可如常過隧道,補交費用毋須罰款,法例和政策便形同虛設。

政府於1月6日宣布「易通行」於青沙管制區推行,2月8日再宣布推行日為2月26日起,但官員卻沒有計算,全港80萬輛車究竟需時多久,才能完成申請和安裝繳費貼。筆者已是非常關心社會時事的人士,亦會主動尋求資訊以了解政府政策,可是政府的解說混亂,很多車主都誤以為,運輸署在未來一年會自動在車輛牌照續期時,同時寄上繳費貼,無須自行再申請。運輸署署長羅淑佩2月14日發現了政府和車主對政策施行方法明顯有落差,她承認市民習性上須要有一個具體的實施日期,才會有急切性去申請。實情是法例已要求車主每年續牌,運輸署亦已有所有車輛的車主資料,為何要市民多此一舉去上網申請呢?

青沙管制區
青沙管制區

運輸署指,全港約80萬車主,26萬名車主早前在遞交與車輛牌照申請時,應已預先同時申請繳費貼。截至2月13日中午,當局只發出約43萬個繳費貼,運輸署根本沒有趁續牌和領牌這個最好時機去推廣新政策,這便反映出作為通才的政務官,未有了解部門日常運作,常識不足。政府向商用車輛司機,收取120元的「司機卡」申請費,以應對不同時間有不同駕駛者的情況。可是,商用車輛繳費貼申請責任誰屬,政府並沒有詳細宣傳和解釋。再加上職業司機多60歲或以上,長者不擅網上申請程序。另外,有1.6萬份去年已遞交的申請表,因營辦商和政府系統未能銜接,過程中遺失樓層資料,令信件未能成功送遞。以上種種事情,均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最奇怪的事,為何立法會議員們未有向政府問責呢?有報道指出,原來運輸署署長羅淑佩曾在疫情時,在假期親身以自己座駕,接載不同立法會議員運載抗疫物資,贏得不少議員歡心。官員們着重與議員打關係是人之常情,但官員若不注重改善其推行政策的能力,靠關係便能卸責就出問題。正所謂:「言多變則民不信,令頻改則下難從」,「易通行」弄得要推遲實施,實在已打擊政府的管治威信,雖說政府已及時糾正,奈何又發現立法會議員因與官員有特別關係而不向其問責,議員的職責因關係可以不予履行,官員和議員均以圍爐心態淡化雙方的錯失,令政府無須檢討施政混亂,實在不利於以結果為目標的方針。「易通行」只屬冰山一角,官場泛起靠關係文化的管治面貌,實非香港之福。

文:姚潔凝

中觀研究所副所長,清華大學公共管理碩士,本科修公共及社會行政,香港大學房地產碩士。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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