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謬的「打劫,警察放低武器」 文 : 陳祖光

(中通社)
(中通社)

人權自由

人權法、基本法以及香港法律,保障了香港人的集會及結社自由。然而,亦需要依據法律申請在公衆/私人地方進行。以免妨礙其他使用公眾地方的人士,確保社會秩序不被干擾。2019年6月9日,在香港島,由民陣發起的大遊行,順利地在晚上十時結束,他們的訴求充分地表達,亦達到了他們遊行的目的。這就是人類文明社會在共識和合法下進行的文明行為。無論是執政黨或是反對黨,是建制派或泛民主派,無論是支持或反對的市民,都應該尊重這種文明表達意見的行為。作為維持治安的警察,更應該保護和促進這種文明表達意見的行為。2019年6月9日晚上十點前,我們都見到這種高度文明行為的表現。

野蠻人的暴力和文明的抵抗

2019年6月9日晚上十時後,警方為確保立法會的安全,於是派出少量警察駐守立法會外,以防立法會受到襲擊,保衞立法會的安全。我們在電視上看到大量青少年人聚集於立法會大樓外,推鐵馬、掘出地上磚頭、拿出尖銳的鐵枝、易燃縱火物體。在某處發出的指示下,這些頓時變成暴力的青少年人,一同將雜物、磚頭,易燃物品掟向警察,更有些人用削尖鐵枝飛矛方式插向警察。當時在立法會外駐守的警察,衹能用盾牌抵擋,就算有同事被鐵枝攻擊得血流披面,亦奮勇地以胡椒噴霧防止暴徒走近,以避免立法會被搗亂佔據,妨礙立法會的正常運作。當警察的形勢變得更危險時,警隊管理層調派了更多警員保衞立法會。我們見到的是暴徒的進攻和警察的防守。要對付暴徒不斷加大的暴力程度,警察無可避免地要將武力升級,以驅趕想進攻立法會的暴徒。警察祇可以使用催淚氣體、橡膠子彈、豆袋彈等這些低殺傷力武器,去驅散暴徒和防衞立法會。警務處長更開誠布公地向公眾發布以上的訊息。我相信這就是現代文明警察的專業表現。

很可惜,一些受過高等教育,甚至有些受過法律專業訓練的立法會議員,睜大眼說大話,公開說在當時立法會外的暴動場面,並未看見有暴徒向警察使用暴力,並譴責警察使用過度武力去對付暴徒。大律師及律師也爭着說警察不當,這可能是出於他們的職業本能。我即時想到,似有一班劫匪帶着刀槍到你家打劫,卻被你家的保安員用警棍驅趕離開,可能在保安員與劫匪糾纏之間,用警棍打傷劫匪,保安員也因此而血流披面。這些可能和劫匪有關的立法會議員,會立即出來譴責保安員的勇武防衛。大律師及律師們,出於職業本能,首先會攻擊警察的程序是否恰當。這個世界真是變了,顛倒是非,説黑為白,指鹿為馬。這些無恥的立法會議員,若有機會輪到你執政,香港會怎樣?嗚呼,復為尚饗。能不為正義悼念!

又有人向我說,這也算你說得對。但青年人和學生走到街上,為抵抗他們的所謂惡法而佔據馬路,向政府說不。警察卻以催淚彈、布袋彈,武力驅趕他們,這還不算是使用過度武力?還有一些立法會議員哭喪着臉地為這些青年人、學生喊冤,為他們受着警察的武力對待而不值。我這個退下來的警察,雖然沒有受過專業及高等的法律教育,但從我多年累積的警務知識與經驗也知道,這些年青人和學生,走上街頭佔據馬路,就已經是非法集會。這可能有一大班大律師或律師批評我的法律無知。說甚麼這是公民抗命,說甚麽這是人權自由,說甚麼證據。

但我相信這些年青人和學生,最少已犯了非法集會罪,有些在非法集會遊行期間,以武器襲擊警察,以磚頭擲向警察,就有機會被檢控藏有攻擊性武器或暴亂罪。請大家不要忘記,香港社會,並不單止這些懷有政治訴求的青年人和學生,亦有其他社會人士,亦有其他想使用道路的人士。香港警察根據香港法律,在公眾地方驅散非法集會人士,以恢復社會秩序。在遇到有磚頭、鐵枝、雜物、武器襲擊的時候,使用最低武力驅散,為何會被評爲使用過度武力?這不是說黑成白,指鹿為馬,顛倒是非嗎?這些非法集會,若正如那些立法會議員說都是合理合法,那將來在另一議案上,另一派的議員有反對意見,又可走上街頭佔據馬路使用暴力?說非成是,掩飾推諉,並不是正道。再說,是誰鼓吹青少年人學生上街,破壞治安,暴力襲擊警察,以表達你們的訴求,令他們受傷?

批評警察使用過度武力,不就等於 — 「打劫,警察放低武器」。請你們負上不可推卸的責任。

文 : 陳祖光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