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民調干擾選舉 文:朱家健

近日,有民調組織聲稱,將就今屆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前夕,舉行若干次「電話隨機抽樣調查」和網上調查,並將於投票日前公布調查結果。民調調查內容包括選舉的認識程度、投票意欲和支持哪位參選人;此外,調查選項包括「投白票」,負責人指出「若有選民受訪時稱會投白票,民調將如實記錄,強調『呢條唔係一條紅線』。」

這類民調的魔鬼細節,在於問卷的設計,問題往往存在誤導,或誘使問卷參與者回答民調設計者想要得到的答案;例如在問卷中硬要把一些因法律不允許、有違公德、違反道德倫理而不應該存在的內容,設為選項,魚目混珠,變相向參加問卷者「洗腦」,讓他們誤以為,有些不應該或幻想的構思都可以發生。

如果這次所謂民調,發起者和設計者硬要把「投白票」列為調查選項,是另類呼籲和暗示,鼓吹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投廢票」或「不投票」,不但是操控選舉,同樣是觸犯了《選舉 (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香港法例第554章) 第27A條「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20萬元及監禁3年。在公開活動以不同模式煽動他人在包括立法會選舉的選舉中即屬上述選舉舞弊的違法行為,無論活動是否在公開地方進行,這種公開活動包括(a)向公眾作出的任何形式的通訊,包括講話、書寫、印刷、展示通告、廣播、於屏幕放映及播放紀錄帶或其他經記錄的材料;(b)可由公眾觀察到的而不屬(a)段提述的通訊形式的任何行徑,包括動作、姿勢及手勢及穿戴或展示衣服、標誌、旗幟、標記及徽章;(c)向公眾分發或傳布任何材料。

此前,已有兩名逃竄海外的香港政客在社交媒體煽動香港網民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而上星期更有人士因分享慫恿選民「投白票」的信息而被廉政公署拘捕,可見執法機構高度重視這場立法會選舉,市民不要以身試法。

民調組織「掛羊頭,賣狗肉」,借「進行民調」之名,行鼓吹「投白票」之實,是在踐踏法律紅線,干預選舉。民調中的「投白票」屬假設性,其實更根本不應該成為可供選擇的問卷選項,令人質疑該民調組織是否想把「投白票」信息帶給某些群體。

如果罔顧法律和事實,刻意把「應該」和「不應該」做的事情混淆,該個民調已經失去公信力,或許,民調已成為政治工具,傳遞「投白票」信息,誤導選民,將是選舉舞弊的元凶。香港需要一個健康廉潔的選舉,市民宜拒絕回應這類暗喻他人「投白票」、邏輯混亂的電話隨機抽樣調查和網上調查,避免被所謂民調機構誤導或被代表;廉政公署等執法機構也應該主動對這類民調作出行動,瓦解選舉被舞弊和違法行為騎劫。

文 :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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