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用預付式消費要謹慎 文:朱家健

新冠疫情持續,對各行各業打擊甚大,部分依靠勞動技術的服務行業首當其衝,從業員手停口停。以往人山人海的街道,十室九空,出現大量吉舖招租,食肆、美容店甚至戲院也因租金高,入不敷支而相繼結業,部分更是地區老字號,非常可惜。與此同時,商戶爭相減價以求增加收入和現金流,甚至乎爭取售出預售服務,以鎖定未來的生意額。

其實,香港人已習慣預付式消費多年,數十年前的「供月餅會」、年糕、月餅和糉換領券、西餅唐餅餅券等,已是預付式消費的先河,當然還有香港首創的「樓花」。這種透過預付款的方式,可以變相「分期儲蓄」,集體集資購買未來生產的商品;又或是一種喜慶或送贈他人的禮品。後來,香港人的消費力增強,電話儲值卡、某快餐店、連鎖藥房和連鎖超市現金券也應運而生,有的甚至是頗受歡迎的抽獎禮物;後來,很多商家為了脫穎而出,與一眾競爭對手爭奪市場,要鎖定客戶忠誠度、消費模式和未來銷售額,便推出「會員制」,例如咖啡店的預繳消費卡,美容院、健身室、瑜珈俱樂部、戲院、酒店和會所的會籍等,個別服務更需要顧客先行預繳未來數年的服務費用,當然,服務提供者也會提供折扣、服務升級或贈品等作為誘因。

問題來了,萬一服務提供者在收到消費者預付的服務費後,未有提供預期服務,或又要求客戶另行再付額外附加費,把服務升級,甚至乎服務提供者倒閉或被償權人清盤,那麼,客戶未必能取得預付服務或商品,手上的「代用券」成了「待用券」,變成廢紙或塑膠卡,預付款項換來的「積分」又未能換取服務或商品,只換來一肚氣。

現在的經濟環境,消費者在作出購買服務或購物時,更需要格外謹慎,減少預付式消費,或如果真的無可避免選用預付式消費,只宜預付最多兩個月左右的預繳費用,不要因為推銷員的甜言蜜語、贈品、優惠、減價或承諾,而預付逾一年的服務費用,否則如果服務提供者突然因資金周轉不靈而倒閉,消費者將得不償失淪為苦主。

事實上,過往預付服務提供者倒閉,未能兌現服務,屢見不鮮,消費者血本無歸,即使透過清盤程序,因為在債權人的順序也是位於隊尾之列,可取回全數預繳金額的機會較微。除非能證明存在詐騙等刑事成分,若服務供應商未能兌現服務,消費者也一般只能透過民事程序控對方違約。

如在選購逾萬元的預付服務,筆者建議可以在心裏自設一個消費上限,不宜衝動式消費,即使在推銷員的力薦下,在付款前也要仔細考慮,同時也可以與家人朋友商量,或在親友陪伴下才購買服務,不要輕率作出消費決定,如果未曾選用該等服務,更要先行試用和感受服務,衡量服務是否適合自己,不要一次過購買短期內未能自用的預付服務,更要量入為出。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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