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國斌亂噏雙重國籍問題 文:陳凱文

有時候,有些所謂建制派發表的言論,真是讓人哭笑不得。好像早前葉劉淑儀撰文,談及香港的雙重國籍問題後,自由黨黨魁鍾國斌便在節目中表示,不少港人在回歸前因擔心未來而移民,但他們取得護照後回港繼續經商或工作,若然推出的反制措施,倘若措施並非針對英國,而是所有國籍,將對本港的政治及經濟有很大影響。

好明顯,鍾國斌回應葉劉的建議前,根本連對方的報章原文都沒看過。如同上篇文章所述,葉劉其實是建議當局訂出確實的「截止日期」(cut-off date),此後獲取外國籍的港人,將被視作自願放棄中國籍,其居港權及投票權亦有機會自動喪失。如此一來,又關鍾國斌提及的回歸前已經申請移民,之後又回流繼續經商和工作的人啥事呢?

其次,鍾國斌宣稱本港有過百萬計的市民擁多重國籍,但他其實又知否BNO不只是一種護照,其實亦是一種國民身份,而此一身份不以該人有否申領護照為準?因此根據統計數字,擁有BNO身份的港人實際上有350萬,當中部分人可能還持有BNO及中國籍以外的其他國籍。換言之,若是鍾國斌認為,不能動雙重國籍的原因,是因為這批人是所謂的「維持香港繁榮穩定的中流砥柱」,BNO問題豈不是更加不能碰?

其三,鍾國斌宣稱反制措施若是涉及所有雙重國籍持有人,屆時或會變成「太空人工作模式」,即家庭留在外國,自己則選擇留港,這是不熟香港法例。中國籍和香港永久居民是兩個概念,所以反制措施只是要求雙重國籍持有人二選一,而不是規定放棄中國籍者自動喪失永居權的話,放棄中國籍者只有不再通常居於香港,並且有連續36個月或以上不在香港的話,才會喪失其永久居民身份。

退一步而言,即使反制措施是要求雙重國籍持有人二選一的同時,規定放棄中國籍者自動喪失永居權,喪失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人仍可按法例自動具有香港入境權,可隨時自由進出香港、不受限制地在香港居住、讀書和工作。與此同時,喪失永居權者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法理上亦可重新成為香港永久居民,怎會出現甚麼「太空人工作模式」?

至於鍾國斌宣稱取消國籍或者涉及投票權,又宣稱「老實講有兩本Passport好多都係愛國愛港人士」,又是反映他不熟法例。根據《基本法》第26條:香港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並沒規定中國公民才有投票權和參選權。換言之,除非全國人大修改《基本法》,或者人大常委會對第26條中的「依法」二字進行釋法,又或者是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時,規定雙重國籍持有人放棄中國籍時,將自動喪失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否則他們便不會喪失投票權。

此外,假如一個人面對雙重國籍二選一時,選擇外國籍而放棄中國籍的話,這人又怎樣的「愛國愛港」呢?當然,對於鍾國斌和他口中的「中流砥柱」而言,所謂「愛國愛港」都是由純利益衡量,否則也毋須視雙重國籍為所謂的「定心丸」。可是,鍾國斌好歹是位立法會議員,涉及國籍問題的法律一概不知,上節目前還要不做功課,便在電台中隨口噏當秘笈,他知道「醜」字怎麼寫的嗎?

文 : 陳凱文

學研社成員,香港投資日報主筆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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