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選舉制度改革的真諦 文:沈豪傑

「民主」,一直是人類社會追求的理想,也是不少香港人所追求的夢想。為了這個理想,不少人投身政治,花了畢生的時間,為爭取民主而「拋頭顱,灑熱血」。然而,究竟這些人當中有多少人明白甚麼是民主,對於治理香港又有何高見?

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於三月五日開幕,議程包括《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有緊貼時事的人,都不會感到錯愕,因為較早前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便在一場研討會中發表講話,當中最重要的訊息便是「愛國者治港」,並為此定下了「愛國者」的標準。

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晨在開幕禮上就《草案》作出說明,透露了改革的重點,便是重新構建選委會和對選委會賦予更多權力,除了選出行政長官之外,還有選舉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和直接參與提名全部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新職能,形成一套符合香港實際情況,有香港特色的新民主選舉制度。

雖然副委員長並沒有進一步說明改革的具體方案,但傳媒已透過「知情人士」,作出種種報導和推測,包括取消區議會在選委會的117票、取消區議會在立法會功能組別的議席(即區議會(一)和五個超級區議會議席)及削減地區直選的議席,而新的立法會內可能有高達40個議席透過選委會產生。假設消息屬實,區議會便成為了今次改革的「大輸家」。

對《草案》的批評意見

一如所料,以上消息一出,建制派中人無不是「舉腳支持」,而非建制派當然是狠狠批評。批評的論調不外乎是說《草案》違反《基本法》、「輸打贏要」、「一國兩制」已死等等。

真正認識《憲法》和《基本法》的人,當然都會明白這些指控是站不住腳的。根據國家《憲法》,全國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有權訂立和修改任何法律,包括修改香港的《基本法》。而且今次的修訂,只涉及修改《基本法》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對於原文是不會作出任何修改。

至於指控今次改革違反了《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第68條,我們先撇除《中英聯合聲明》是否仍然有效這個爭議,在《中英聯合聲明》內,主要提到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辦法的,便是其「附件一」,當中只註明立法機關需由選舉產生,並沒有說明具體方法; 而《基本法》第68條除了重覆《中英聯合聲明》的字眼外,並列明「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有建制派人士認為,取消「超級區議會」席位並非倒退,因為區議會在《基本法》的設計中,是非政權組織,所以現在只是「撥亂反正」。但這個論點恕筆者不能認同,「超級區議會」議席是十多年前政改的產物,其選區是全港性的,這個正不是最接近一人一票的普選嗎? 現時取消「超級區議會」議席,改為由選委會選出較多數議席,客觀上的確是「又回到最初的起點」。但問題的核心,並非今次改革是否民主倒退,而是究竟現時香港的實際情況是怎樣。2019年的「修例風波」所引發的黑暴,暴徒除了以恐怖主義式肆意破壞和「私了」反對他們的人外,還公然鼓吹「港獨」,勾結外國勢力,企圖顛覆政權; 而2020年由戴耀廷所策動的「35+」計劃,目標志在奪取香港治權和引起世界各國制裁中國,而這個計劃在原有的選舉制度,加上香港「人心喪亂」,有誰可以保證計劃不會實現? 在這種情況下,香港立法會如何按照原有方式繼續進行選舉?

一個人駕車向目的地進發,當然是入前波向前邁進,但如果行錯路,正向懸崖駛去,難道便不能回頭,而是要固執地繼續向前駛,直至車毀人亡? 既然如此,那麼現行的修訂《草案》,又如何談得上是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呢?

建制派在新制度下的角色

建制派在新的制度下,必然佔有很大優勢。過去有些人經常批評建制派有鐵票和「阿爺」配票,只要「聽話」,便能當上立法會議員,有沒有才能並不重要。當然,這是一個非常偏頗的說法,但事實上建制派議員是否都受到市民認同? 這又倒不盡然。過去有一半議員需要透過地區直選產生,所以他們對地區事務都十分關心,而且也與地區關係緊密,不少立法會議員也同時擔任區議員,經常接觸群眾。但如果將來有不少議員是透過選委會產生,他們還會這麼關心地區事務嗎? 還會定期接見市民嗎?

改革的目的,除了希望確保只有「愛國者」能夠進入議會之外,更是為了香港長遠發展打算。香港回歸差不多24年,但每天花費在政治爭拗的時間越來越長,直至後期立法會幾乎被「攬炒派」癱瘓了。香港就像「龜兔賽跑」故事中的兔仔,被國內及國外的城市超越了。所以,在新制度下當選的所有議員,都必須肩負起重建香港的重任,他們既要有國際視野,有國家的大局觀,也要主動接觸市民,掌握和主導民意,並不能「尸位素餐」,更不能只為少數「權貴」服務。夏寶龍主任強調,「愛國」只是從政者的最基本要求,用北京航天大學高研院、法學院副教授田飛龍的話,「中央決心打造的不是橡皮圖章或忠誠的廢物,而是賢能的愛國者。」這與習近平主席在深圳經濟特區成立40周年時講話中所提及的「能者上、優者獎、庸者下、劣者汰」這個思想是一脈相承的。

民主和改革選舉制度的真諦

如果有人認為「一人一票選特首」便是民主,「港人治港」便是香港人自決,那麼這個人對「民主」的理解實在是太過膚淺,對「一國兩制」的定義更是一無所知。

那些口口聲聲說要爭取「真普選」的人,對於英美等西方國家的民主選舉「趨之若鶩」,奉為「金科玉律」。但他們對外國的歷史和政治真的認識嗎? 以英國為例,他們的國家制度是「君主立憲制」和「議會主權制」。國家元首英女皇,當然不是選出來的; 即使是擁有實權的首相,也非英國人一人一票選出來的,而是在國會選舉中獲得最多議席的黨派的黨魁出任。又例如日本,即使是有民主選舉,但他們戰後的首相,都是由特定的家族成員所壟斷。而美國的總統,雖然是一人一票,但他們獨特的「選舉人票」制度,基於歷史原因,令一些人口較少的州份擁有不合比例的「選舉人票」,從而出現整體得票較少的候選人獲勝,2016年特朗普勝選便是一例。這樣的制度,真的民主嗎,真的公平嗎? 但他們都認為他們的制度沒有問題,因為他們現時的制度是經過歷史的進程而衍生出來,並最符合他們的國情。

當然,今天美國和英國的選舉制度也為他們帶來問題。現代西方的選舉制度,大約是在18至19世紀開始發展的,但初期只有權貴階層的男性有投票權。而他們的全民普選,與工業革命後出現的中產階級崛起和女權主義提升有莫大關聯。在今日的21世紀,互聯網正悄悄地改變世界的秩序,訊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散播和自由流通,令群眾輕易地被煽動和聚集起來,形成一種「民粹主義」。「民粹主義」的興起,是令到美國「單邊主義」復辟和英國脫歐的主因。美國人民的分裂,國會山莊被衝擊,美國的核心價值正受到史無前例的挑戰; 英國脫歐後,蘇格蘭、北愛爾蘭和威爾斯都出現更多獨立或脫離英國的聲音,動搖聯合王國的統一。古希臘的哲學家蘇格拉底,便曾經反對雅典式的直接民主制度。在這個新時代,這種西方式的民主制度,究竟會帶領我們繼續前進,還是把我們推向滅亡? 一個更平衡的選舉制度,不讓「民粹主義」獨大,可能是一個更適合新時代的選舉制度。

中國是一個單一制國家,香港特區的權力都是來自中央的授權。沒有「一國」,便沒有「兩制」。所以香港雖然擁有「高度自治」權,但並不能有「民主自決」和「港獨」這些選項,新制度可以防止支持「港獨」的「攬炒派」進入立法會。

「知否世事常變,變幻才是永恆」。這個世界,沒有歷久不衰的制度,制度要因應時代的轉變而變。為了令香港重回正軌,香港的「一國兩制」可以成功延續下去,由國家主導的香港選舉制度改革,是合法、合理、合情、合時。

文:沈豪傑

區議員、事務律師、學研社成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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