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台藉口嬉笑怒罵、就可肆意抹黑嗎? 文:文武

香港電台節目《頭條新聞》日前推出「驚方訊息」,由藝人王喜扮演「忠勇毅」警察,諷刺警隊於抗疫期間的工作。警方致信廣播處處長梁家榮,投訢指港台電視抹黑警隊於抗疫期間的工作,處方表示極度遺憾。而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則發聲明回應指出,《頭條新聞》一向採取嬉笑怒罵風格,諷刺時弊,反指警隊不只一次針對港台,這次又出言打壓。嬉笑怒罵就可以無視事實地抹黑嗎?港台無事實地諷刺又是否是港台的弊病呢?市民仍應該持續接納港台用公帑進行立場偏頗違背新聞操守地嬉笑怒罵嗎?

港台的時事和新聞節目一向受到社會的質疑,認為他們製作的一些節目內容,立場偏頗,甚至存在歪曲事實的問題。這次,警方的投訴信中就指出,《頭條新聞》節目中,多次隱喻警方積存大量抗疫裝備,認為與事實不符。警務處指責,節目完全漠視警方的抗疫工作和努力,是顛倒是非,刻意分化政府部門同心抗疫的工作,警方表示極度遺憾,要求廣播處長作跟進。

新聞報道和時事評論必須基於事實,客觀如實地報道和分析評論,這是對新聞從業員的基本要求,而港台的《頭條新聞》諷刺警隊囤積口罩,以及警方在抗疫過程中的表現,卻完全沒有事實依據,屬於失實報道或評論,警方就此提出投訴,完全合理,亦屬必須。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將警方依據事實作出的投訴,說成是出言打壓,這是惡人先告狀式的做法。港台用的是公帑,難道不應接受社會的監督和投訴嗎?把投訴視為打壓,港台是心虛還是自大?

港台的節目內容失實,針對警方的報道屬於抹黑和攻擊,意在打擊警隊的社會形象,明顯是有偏頗的政治立場,亦是嚴重的違反專業操守的行為。違背事實地進行歪曲和抹黑的報道,與表達的形式和節目的風格無關,因為不論怎樣的風格,也不論用甚麼樣的表達方式,都必須基於事實,失去了事實的依據,就是抹黑和政治攻擊,惡意貶損。難道嬉笑怒罵就可以歪曲事實,胡亂地抹黑他人嗎?

港台的節目製作人工會以嬉笑怒罵的風格,反映社會現象和不同看法作為辯駁的理據。然而,市民大眾看到的事實並非如此,港台節目的嬉笑怒罵反映出的往往只是某一方面的看法,比如,黑衣暴徒殺人縱火,破壞社會安寧,港台的《頭條新聞》又何嘗以嬉笑怒罵的方式,依據事實加以諷刺的鞭撻?反對派的立法會議員瘋狂拉布,無理由地阻礙社會經濟民生發展,《頭條新聞》又曾否嬉笑怒罵?在許多市民眼中,港台的節目製作人都是戴着有色眼鏡,而且還是帶有明顯政治色彩的眼鏡,透過他們反映出的多是扭曲變形立場偏頗的觀點和意見。

反修例風波中,由黑衣暴徒、反對派政黨和政客發起的一股抹黑警隊,分化警隊,打擊警隊的歪風,廣泛地在社會散播仇警的情緒,背後是具有很明顯的政治目的。警隊是維護香港社會秩序,保護香港社會安寧的唯一的武裝力量,惡意抹黑警隊,醜化警隊,打擊警隊的社會形象,均對香港的長治久安和整體利益不利。香港電台作為公營的電台,不去糾正這些極為錯誤的行為,反而要成為他們的幫兇,變成抹黑警隊,打擊警隊的宣傳工具,這是與香港為敵,損害香港利益,香港市民不會同意這樣的行為。

警務處長向廣播處長發出的投訴信,政府須正視,嚴肅處理,不能容許港台繼續作出違反新聞操守,歪曲事實的抹黑式報道和評論,不能容許港台繼續抹黑警隊,散播仇警信息。

文:文武

資深傳媒人,曾任企業傳訊高層及在多間報館擔任要職。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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