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死因裁判法庭先後為死者陳彥霖及周梓樂兩宗案件召開死因研訊,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退休法官黃汝榮指出,很多市民以為死因庭的作用是負責找出「真兇」的地方,但其實死因庭並非處理刑事或民事案件的法庭,只是有些別有用心人士利用死因庭的判決,作為譴責警隊調查不力,甚至提出警方偽造調查結果的指控。
黃汝榮表示,死因庭的主要功能有三,一為調查與公眾利益有關的死亡個案;二為調查因意外、猝死或可疑情況下死亡個案;三為在官方如懲教署、警隊看管下死亡個案。他以陳彥霖事件為例,指陳彥霖是屬於突然死亡或者於可疑情況下死亡的個案,死因庭才決定召開死因研訊。
法庭最終判陳彥霖「死因存疑」,黃汝榮解釋這是排除了「非法被殺」及「自殺」的可能性,但造謠者就利用「死因存疑」作為藉口,繼續抹黑警隊,又暗示警隊有所隱瞞。他指出,其實這個裁決的意思,只是代表未有足夠證據去斷定死者的死亡原因,而非代表警方調查不夠全面,更不是代表某些人需要負上死者死亡的責任。他希望日後類似陳彥霖的事件,不要再被利用作為抹黑警隊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