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香港國安法》第十四及四十七條

人大釋法維護和提升了香港司法機構的獨立自主地位 文:李山

人大常委會釋法維護了香港的司法獨立。人大常委會既沒有介入具體司法個案,也沒有對現有國安法條文做出重大內容補充,只是強調行政長官及香港國安委有權根據法律所賦予的權力和責任處理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