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不認罪加刑

《國安法》沒規定不認罪不可加刑 文:陳凱文

說到這裏,便要先解釋一下加刑和從重處罰的分別,前者是在某個量刑起點上,根據被告人的認罪態度,再決定在法定的刑期幅度內加重刑罰,例如被告人「情節較輕」,法定刑期幅度是「處五年以下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