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商業決定

達成新世界「再融資協議」乃「鐵索連舟」之策 文:寒柏

● 從另外一個角度看,拖延亦可能是一個辦法。但我們要首先搞清楚,普遍香港地產商或物業投資者「債台高築」、「因利息高企及租金回報率低而入不敷出」及「急售套現下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到…

在商言商與企業責任 文:湯家驊

轉載自湯家驊Facebook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賣碼頭」豈會是單純的商業決定? 文:寒柏

● 既然「曉以大義」未必會奏效,便只能從法理基礎出發。「打包賣碼頭予美國基金」並非一場單純的商業交易,並牽涉國家安全,自然便會有需要研究相關法律條文。據悉,內地正有專家研究相關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