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外地大狀

黎智英留港受審的問題 文:陳凱文

如此一來,雖說黎智英在本案中選擇不認罪,但法院屆時又會否以其他《港區國安法》第33條沒述明的法定減刑情節,例如年事已高、患有重病,乃至是所謂的「對社會有重大貢獻」,以此扣減對方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