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常務委員會

狄志遠應明白,政改乃中央事權 文:陳凱文

立法會選舉辦法的修改,則改為附件二第八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本辦法和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的修改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修改前,以適當形式聽取香港社會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