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建築物管理條例
鉅額管理基金盈餘 法團業主的不對等 文:陳思靜
有讀者會質疑,應該有相關法規和監察機構,對法團使用管理費進行監管,沒那麼容易讓有心人得手嘛。首先希望各位承認,要持續對法團進行有效的監督,需要持久的時間、充足的經驗、熟悉法團運作、…
業主立案法團多年流弊 反對派部署借屍還魂 文:陳思靜
寬鬆的法例加上缺乏監察機制,導致多年來有關法團的負面消息不斷,筆者隨便舉個例子:業主立案法團在「開標」時,只需要最少2個法團委員進行即場監察就算合法,法團可以拒絕任何其他人士(區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