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懲教署
修訂《監獄規則》有理有據 文:朱家健
另外,現時沿用允許囚犯本人、其親屬或代表律師為囚犯挑選指定註冊私家醫生,用作他們在訴訟進行辯護或上訴時,援引醫學證據,而其實若果是本地註冊醫生,即表示該名醫生已在本地接受醫學教育和…
政府擬修訂《監獄規則》 可以國安理由禁在囚者見指定律師醫生
當局指,過去曾發生有人濫用探訪機制,以「人道支援」為名進行探訪,實際上意圖煽惑在囚人士對抗懲教署的監管、引起對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憎恨,甚至令他們重回社會後成為潛在的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
從唐英傑的悔改看處置犯錯年青人的正確方法 文:文武
2019年反修例風波引發的社會動亂中,有一批年青人也像唐英傑那樣,受到當時社會氣氛和誤誤資訊的誤導,犯下錯誤,有些已被判入獄服刑,也還有一些人尚未被起訴。根據警方數字,截至今年3月…
懲教署譴責陳文敏在《明報》撰寫有關涉維護國安條例的文章失實
懲教署表示,香港的法律從沒有給予任何在囚人士必然獲得提早釋放的權利﹕在囚人士理應要服滿法庭所判的刑期才可出獄,而法例下的減刑或提早釋放機制,是為鼓勵在囚人士勤奮及行為良好而設立。懲…
鍾翰林違監管令潛逃英國 懲教署嚴厲譴責並發出召回令
懲教署下午召開記者會,副署長梁建業表示,鍾翰林因違反《香港國安法》等罪行,2021年11月被判刑43個月,今年6月5日獲釋,需要接受署方監管一年,直至明年6月4日。鍾翰林在本月14…
模擬囚犯與公眾內外夾擊 懲教署大欖演習 逾150人參演
政府發言人表示,是次演習代號為「和諧二十二號」,旨在檢視部門內各單位在突發事故的現場指揮與信息傳遞、因應事態發展啓動各級緊急應變機制、部門層面應變措施及資訊發布的成效,以及測試懲教…